深圳机场不正常航班航延食品供应商招选项目二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深圳机场不正常航班航延食品供应商招选项目二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 深圳机场不正常航班航延食品供应商招选项目(二次) | ||
项目编号: | 241EA*******-01A | ||
项目地址: | 深圳宝安国际机场 |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需招选一家单位负责供应不正常航班航延食品,包括饮品、八宝粥、方便面、苏打饼干、火腿肠等。服务期2+2年,即甲方授予乙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内合同约定货物的供货资格。2年合同期届满前4个月,合同期内乙方年度综合评级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且至少一个年度综合评级结果为优秀,经甲乙双方协商无异议的,可优先考虑延长服务期限2年。4年预估采购不含税总金额为人民币3,554,500.00元,具体以单价按实际发生结算。 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 ||
公告名称: | 深圳机场不正常航班航延食品供应商招选项目(二次) | ||
公告发布媒体 | 深圳阳光采购平台,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
公告信息: | None | ||
采购单位名称: | 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 ||
交货期(天): | 1460 | ||
交货期说明: | 服务期为2+2年。 每次采购的交货要求为:(1)一般情况下,中标人接收到采购订单后在12小时内一次性将货物以安全的运输方式送到采购方指定的地点,并负责货物装卸。(2)紧急情况下,中标人须配合招标人在6小时内一次性将货物以安全的运输方式送到采购方指定的地点,并负责货物装卸。 | ||
招标/采购范围: | 本项目需招选一家单位负责供应不正常航班航延食品,包括饮品、八宝粥、方便面、苏打饼干、火腿肠等。服务期2+2年,即甲方授予乙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内合同约定货物的供货资格。2年合同期届满前4个月,合同期内乙方年度综合评级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且至少一个年度综合评级结果为优秀,经甲乙双方协商无异议的,可优先考虑延长服务期限2年。4年预估采购不含税总金额为人民币3,554,500.00元,具体以单价按实际发生结算。 | ||
资格条件: | 至少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政府部门颁发的其他商业登记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须取得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单位备案凭证(证明文件: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单位备案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近年须至少具有1个有效业绩,有效业绩指(同时满足下述要求): (1)合同签订时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 (2)合同内容:包含饮品或八宝粥或方便面的供货; (3)含税合同金额:年度供货金额或一次性供货金额不少于40万元; 证明文件: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合同中需清晰的反映合同双方、合同签订时间、合同内容、合同金额,如合同关键页无法体现以上内容,可提供业主证明做辅助证明,业主证明除上述内容还需写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加盖业主章。合同金额还可用发票(复印件)辅助证明,发票内容应与本项目业绩内容相关,并列发票汇总清单。以上材料须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视为无效证明文件。 4.投标人须信誉良好,不得存在因任何原因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得被列入深圳机场集团采购失信名单。(证明文件:“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截图,“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栏显示为0条记录,加盖投标人公章。若结果截图显示“查询不到该企业”,视同未被列入失信惩戒企业名单,若未提供截图,则默认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挂靠、转包,不得违法分包。 | ||
联系人: | 张女士 | ||
联系电话: | 07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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