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进出港安全保障服务项目二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船舶进出港安全保障服务项目二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 船舶进出港安全保障服务项目(二次) | ||
项目编号: | 2440A*******-01A | ||
项目地址: | 浙江省舟山市 | ||
项目概况: | 舟山外钓岛光汇油品码头工程(1#~13#泊位)位于舟山市外钓岛西北侧,西望册子岛,东与舟山本岛隔海相望,距离舟山市定海区约18 km,西南距宁波北仑港约17 km,距离上海港约128 km。项目包含6个3千吨级码头、3个工作船码头,及30万、10万、5万、2万吨级泊位各一个。 为合理有效组织我公司来港船舶舟山外钓-册子周边水域船舶交通流,规范船舶靠、离册子-外钓周边水域 VLCC 泊位、万吨级泊位、3千吨级泊位及岑港水道泊位群的交通秩序,保障船舶航行及靠离泊作业安全,依据《舟山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安全监督管理规则》、《浙江沿海主要港区及周边水域船舶交通组织实施办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需采购船舶进出港安全保障服务项目。 | ||
公告名称: | 船舶进出港安全保障服务项目(二次) | ||
公告发布媒体 | 深圳阳光采购平台,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
公告信息: | 本项需要投标单位提交报名资料,且报名资料确认通过才允许获取招标文件。所需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后附法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后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提供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文件:自2021年以来投标人至少完成过1项载重15万吨级或以上的船舶进出港安全保障服务项目业绩;同时提供业绩合同及合同甲方(或用户)出具的已完成服务项目的证明文件,二者缺一不可。时间以证明文件中的为准,如合同或证明文件中无法体现船舶载重吨级、船舶进出港安全保障服务内容的,业绩不予认可。) 报名时对投标人是否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进行审查,审查结果只表明投标人符合获取招标文件的初步要求。投标人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以评标委员会资格后审意见为准。 投标人提交报名资料后请及时联系招标人和代理机构。 | ||
采购单位名称: | 舟山光汇油品码头有限公司 | ||
交货期(天): | 365 | ||
交货期说明: | 自甲方正式书面通知开始服务之日起一年。 | ||
招标/采购范围: | 为舟山外钓岛光汇油品码头进出港船舶提供靠离泊跟踪服务、提供靠离泊跟踪服务、提供进出港水域碍航、阻航船舶沟通清退及通航秩序安全保障服务、水上安全技术咨询服务、大型船舶进出港期间,提供远程电子护航安全保障服务 | ||
资格条件: |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分支机构,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 自2021年以来投标人至少完成过1项载重15万吨级或以上的船舶进出港安全保障服务项目业绩;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及经营异常名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
联系人: | 陆雷 | ||
联系电话: | 159*****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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