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会展中心数字孪生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深圳会展中心数字孪生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深圳会展中心数字孪生项目
项目编号:241BA*******
项目地址:深圳会展中心
项目概况:为打造深圳市“城市数字会客厅”,呈现深圳会展中心更国际、更先进、更安全、更便捷的会议服务水平和环境,为会议相关方提供可视化仿真模拟服务,拟公开招标会展中心数字孪生开发项目。本项目基于CIM平台,主要针对会展中心数字孪生项目的样例展会场景提供数据处理服务和数据可视化呈现等。
公告名称:深圳会展中心数字孪生项目
公告发布媒体深圳阳光采购平台,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公告信息:None
采购单位名称:深圳会展中心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交货期(天):30
交货期说明:30个自然日。
招标/采购范围:为打造深圳市“城市数字会客厅”,呈现深圳会展中心更国际、更先进、更安全、更便捷的会议服务水平和环境,为会议相关方提供可视化仿真模拟服务,拟公开招标会展中心数字孪生开发项目。本项目基于CIM平台,主要针对会展中心数字孪生项目的样例展会场景提供数据处理服务和数据可视化呈现等。
资格条件:(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合法运作独立法人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失信名单,被列入失信主体、经营异常且尚在处罚期内或未完成异常行为处理及信用修复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需提供如下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 1)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或公司登记注册证明文件。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的“基础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栏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查询”网页截图和事业单位证明)。 (2)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持有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的人员。(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明扫描件;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本项目授权代表,则仅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或其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明文件;各证明书须加盖公章,身份证原件备查)。 (3)投标人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的连续社保证明(证明需包括可查验社保信息的验真码或其他验证方式的完整证明材料。如投标截止日上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因社保部门原因暂时无法取得的,则可以往前顺推一个月)。 (4)未被列入深圳会展中心“不合格”供应商。(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资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严禁转包或非法分包。
联系人:苏巧玲
联系电话:********
,深圳

标签: 数字孪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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