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龙生物药创新发展先导区项目一、二期物业管理服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宝龙生物药创新发展先导区项目一、二期物业管理服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 宝龙生物药创新发展先导区项目一、二期物业管理服务 | ||
项目编号: | 241BA******* | ||
项目地址: | 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生物药创新发展先导区 |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包含一期及二期物业服务,且一期与二期分开签署合同,一期为招标人全部自持用于对外出租,与中标人签署物业管理合同,由招标人直接收取物业费,招标人按合同约定酬金方式给付费用给中标人;二期为全部对外销售物业,与中标人签署前期物业合同,由中标人收取物业费,并计提酬金。 | ||
公告名称: | 宝龙生物药创新发展先导区项目一、二期物业管理服务 | ||
公告发布媒体 | 深圳阳光采购平台,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
公告信息: | None | ||
采购单位名称: | 深圳湾宝龙生物创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
交货期(天): | 730 | ||
交货期说明: | 两年(合同实际履行起始日期以甲方出具进场确认单、场地移交通知书或入伙通知书,且乙方实际进驻并接管首批物业管理场地之日起算) ,具体服务面积以签署的相应移交文件记载为准) 一期: 4#、5#地块预计2025年1月31日前交付; 3#地块预计2025年3月31日前交付 二期: 7#地块预计2026年1月31日前交付; 8#地块预计2026年6月30前交付; 10#地块预计2026年12月31日前交付 | ||
招标/采购范围: | 本项目由甲方为物业使用人提供园区综合服务,包括物业服务、公共服务、能源服务等。乙方受甲方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包括前期物业承接查验、综合服务、房屋共用部位管理与维修养护、共用设施设备管理与维护、装饰装修管理与服务、公共秩序管理维护、环境卫生及绿化管理维护、特约服务等内容。具体包括: (一)基础物业服务:包含前期介入和接管验收、筹备期服务、综合管理、设施管理系统(平台)管理、建筑和设施管理、建筑机械系统和设备、建筑电气系统、建筑结构系统及内部装修、道路、人行道和室外结构、场地空间管理、物业改造工程及二次装修管理、公共事业系统(水系统、管网及相关设备、工业废水及废气管网等)、能源和可持续发展管理、弱电智能化系统、物业管理数字化系统、清洁服务、绿化养护、虫害防治、安全服务、废弃物管理、客户服务、停车场管理等,以及其他与基础物业服务相关的服务内容。 (二)非基础物业服务(特约服务):除基础物业服务之外甲方其他需求,包含商业、产业、孵化器、商务配套空间、公寓运营支撑服务、用电增容管理服务、招商中心现场服务、样板房管理、空置物业管理、转分租管理、费用收缴催缴服务、物业改造、园区运营服务(指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第三方提供的、物业公司配合完成的服务,如产业生态平台规划运营、空间资源策划与运营、第三方物业监管、智慧园区运营、生物医药集中生产配套设施的运营、企业商务服务、集采服务)等,以及其他与非基础物业服务相关的服务内容。 具体服务要求及标准详见合同附件2:《物业服务标准》、附件3:《SLA服务承诺》 | ||
资格条件: |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分支机构(含分公司),提供营业执照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信息截图。分支机构则另需提供总公司法人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授权书(格式自拟)。 2.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有一项全管项目且单一项目体量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产业园区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证明材料。全管项目必须同时满足下述三项要求:1)企业业绩为投标人管理的项目,或投标人下属分公司/子公司管理的项目;2)项目所在地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项目);3)项目必须为全权委托项目,物业顾问或联合管理模式的项目视为不符合要求。 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封面页、项目概况、服务范围及内容、合同双方盖章页扫描件。合同须体现合同签订时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物业管理模式(全管项目)、物业类型(产业园区)、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等内容,以证明符合资格条件要求。 | ||
联系人: | 汪工 | ||
联系电话: | 133*****8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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