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振业御湖项目供热管网水力平衡调试检测服务二次招标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天津振业御湖项目供热管网水力平衡调试检测服务二次招标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 天津振业御湖项目供热管网水力平衡调试检测服务二次招标 | ||
项目编号: | 241UA******* | ||
项目地址: | 天津滨海新区海洋科技园 | ||
项目概况: | 因项目建设需要,根据振业集团招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司对“天津振业御湖项目供热管网水力平衡调试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 ||
公告名称: | 天津振业御湖项目供热管网水力平衡调试检测服务二次招标 | ||
公告发布媒体 | 深圳阳光采购平台 | ||
公告信息: | None | ||
采购单位名称: | 天津振业津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交货期(天): | 120 | ||
交货期说明: | 1.检测时间:供热管网水力平衡检测时间为2024年11月30日至2025年1月30日(跨一个采暖季,暂定)。 2.出具合格检测报告时间:暂定2025年3月30日前出具供热管网水力平衡调试检测成果报告。具体以现场实际进度、招标人及当地热力公司要求为准,不得影响供热管网移交时间。 | ||
招标/采购范围: | 根据招标技术要求清单及项目具体情况,编写符合要求的调试检测方案,根据此方案完成天津振业御湖项目供热管网水力平衡调试检测工作,并且邀请当地热力公司全程参与,在规定时间内出具经招标人、当地热力公司等各方审核合格、盖章的成果报告。 由于招标人采暖季供热楼栋根据交付楼栋情况而定,投标人实际调试工作应根据招标人及当地热力公司要求,分批次进行,部分楼栋会多次进行调试及检测,且最终调试检测应包含全部住宅楼栋、配建楼栋及幼儿园。 | ||
资格条件: |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企业。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工程的实施。 3、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至投标截止时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5、因违反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而受到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红色警示的企业,在红色警示期间,不接受参与本次投标工程投标(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6、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法定代表人、直接控股的自然人股东(包括绝对控股和相对控股)为同一人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其股东信息的相关备案情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热力管网水力平衡调试检测方案须报审当地热力公司(天津海泰津热能源有限公司),且热力公司对该方案应予以签字盖章确认。(提供《检测方案审核确认书》,格式自拟)。 9、投标人检测所使用的仪器均须提供校准报告,运用软件须为正版软件,投标人提供正版软件使用证明或购买证明。 | ||
联系人: | 赵工 | ||
联系电话: | 022-********-8054、186*****6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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