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炉灰、炉渣处置项目二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2024年度炉灰、炉渣处置项目二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 泗县深能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2024年度炉灰、炉渣处置项目(二次) | ||
项目编号: | 241GA*******-01A | ||
项目地址: | 宿州市泗县屏山镇涂山村 | ||
项目概况: | 泗县深能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位于宿州市泗县屏山镇涂山村,本项目规模为 1×40MW 汽轮机发电机组,装机规模为:1×130t/h 高温超高压(带一次中间再热)循环流化床锅炉+1×套 40MW 汽轮发电机组,烟气处理流程为:SNCR→旋风除尘器→循环流化床脱硫吸收塔→布袋除尘器。 招标方炉渣、炉灰储存、放灰系统已通过环保验收,具备炉渣、炉灰合规性处置条件。 本工程设1座平底干灰库,灰库的容积不小于900m3,内径φ9m,高度暂按15m考虑。灰库内各设有一个高、低料位指示器和连续料位计。灰库下设2个卸灰口,分别设置1套汽车散装机、1套双轴搅拌机,汽车散装机及双轴搅拌机出力均为100t/h。双轴搅拌机,汽车散装机安装层高~7.0m。双轴搅拌机,汽车散装机安装层高~7.0m。本项目设置一座 120m3渣仓,可存储超过 3 天的渣量;另设置一个简易的灰渣紧急堆放场,可储存锅炉满负荷燃烧 3 天所产生的的灰渣量。 | ||
公告名称: | 泗县深能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2024年度炉灰、炉渣处置项目(二次) | ||
公告发布媒体 | 深圳阳光采购平台,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
公告信息: | "一、潜在投标人凭企业机构CA及密码登录深圳阳光采购平台(网址:https://www.szygcgpt.com/)缴纳电子交易服务费后在网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二、注册及办理CA数字证书说明,详见平台首页-用户指南-业务操作指引-深圳阳光采购平台采购人操作手册V1.0 三、业务问题请联系代理机构联系人,系统流程操作问题见以下联系方式: 1.网络支持:www.szygcgpt.com。点击网页右下角白色机器人图标。 2.其他问题请查看平台首页下方对应电话。 四、监督举报电话:0755-********、0755-******** 五、温馨提示:保证金将按原汇款途径退回,我司不会以任何名义要求投标人将保证金汇至招标文件指定账户以外的任何账号,谨防诈骗。" | ||
采购单位名称: | 泗县深能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 ||
交货期(天): | 365 | ||
交货期说明: | 一年 | ||
招标/采购范围: | 本项目配置1台130吨/小时高温超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设计燃料消耗量1048吨/天,日产生灰渣量约360吨,本次计划招标委托处置灰渣量:12万吨。服务范围主要为:负责制定炉渣、炉灰合规化运输、处置等全过程方案;负责炉渣、炉灰合规化运输及处置的日常管理;负责炉渣、炉灰合法及规范化运输; 负责炉渣、炉灰合法及规范化处置; 负责炉渣、炉灰生产数据的台账填报和炉渣、炉灰转运处置四联单等资料的建档,同时按照现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要求做好运输、处置等全过程的合规合法; 负责因投标方运输、处置等全过程不及时、运输过程散落等非不可抗拒力原因造成甲方场地及设备污染的清扫、二次转运、装卸、处置等费用以及相应的环保安全风险;负责(除非不可抗拒力情况下的)全天24小时灰渣运输及处置服务,确保灰渣库在安全料位以下;因投标方运输、处置灰渣不及时,无法满足生产需要时,招标方采取措施,费用由投标方负责; 按照国家地方行业标准及招标方的相关管理要求履行服务,并对炉渣、炉灰委托运输、处置等全过程服务承担全部的安全、环保责任,与招标方无关。 详见招标技术规范书。 双方签订合同后,在合同履行期内,招标方有权提前 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方单方终止并解除合同,服务费用根据合同约定进行结算(按月、季等方式支付的按实际服务期间折算,按综合单价支付的按实际数量核算支付),无需向投标方支付任何补偿或赔偿。 | ||
资格条件: | 1、投标人须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证明文件: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文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章)。 2、投标人在近一年内没有发生过一般级别及以上事故责任记录,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较大级别及以上事故责任记录,以及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况(承诺函格式见P76)。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信用电力”网站(http://creditpower.cec.org.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投标人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证明文件或评标委员会评标现场查询)。 4、投标人应提供下列证明资料: 4.1提供炉灰、炉渣处理厂对应的环评批复文件、环保验收文件及排污许可证(或取得填报排污许可登记表回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2提供该炉灰、炉渣处理厂处理所有客户炉灰、炉渣的全部合同复印件(须清晰体现客户名称、炉灰、炉渣日处理量等关键信息;如不能体现的,可提供用户证明文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炉灰、炉渣处理厂日处理余量以环评批复最大炉灰、炉渣日处理量与已签订客户合同总计日处理量的差额为准(如环评批复中未明确最大炉灰、炉渣日处理量,以建设规模日处理量为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联系人: | 姚工 | ||
联系电话: | 188*****395 |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