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站二楼东侧商铺租赁项目
汉中站二楼东侧商铺租赁项目
编号:xtzs*********
1.招商人:陕西铁路客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招商项目及概况
2.1商业情况:该项目拟设置为一个包件,面积合计167.54㎡,具体情况见下表:
经营业态及招商底价(表一)
序号 | 车站 | 商铺位置 | 参考业态 | 商业面积(㎡) | 租金最低限价 (元/㎡/天) |
1 | 汉中站 | 候车厅二楼东侧 | 进口保税商品便利店(零售) | 167.54 | 7.06 |
年度租金增幅比例3%,计租面积以实际交付使用面积为准 |
2.2经营期限:3年
2.3租金结算及付款方式:租金(含税)先付后用,每1年为一个支付周期。即合同签订后10日内支付自计费之日起1年租金,后续提前1月支付下一年租金,以此类推。结算面积以双方确认后的实际交付面积为准。
2.4履约保证金:中商通知书发出5个工作日内,由中商人向招商人陕西铁路客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合同总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百位取整)。
2.5招商方式:公开招商
2.6招商底价(含税价):7.06元/㎡/天
2.7租金递增比例(不竞价):租金年递增3%,即从第二经营年度起每个经营年度在上个经营年度租金的基础上递增。
2.8特别约定:中商人在该经营场所售卖的产品需保证同城同质同价。
2.9特别约定:
2.9.1中商企业未在招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合同,则视为自动弃标。
2.9.2中商企业须接受招商人提供的招租说明书和合同范本,合同履行过程中须接受招商人开出的相应票据(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接受招商人制定的评审办法和评审细则。
2.9.3中商人不承担中商企业在合同履行期间非招商人原因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亦不承担因此而产生的连带责任。因中商企业经营产品的内容违规、违法产生的经济赔偿及处罚,均由中商企业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经济后果。给招商人造成的负面影响,由中商企业负责消除,并根据招商人损失予以全额赔偿。
2.9.4中商企业在合同期限内与其他企业签署经营合同期限不得牵制本合同有效期,由中商企业原因导致在合同到期及以后发生的任何争议、纠纷和诉讼,均与招商人无关,均不影响招商人与中商企业合同的终止。
2.9.5中商企业对租赁场地进行整体装修改造的设计方案须经招商人同意后方可实施,装修改造需根据整体建筑风格进行设计,不得破坏房屋主体结构,留有指定的消防通道。
2.9.6经营期间,因反恐防暴、安保、站房临时改造、客运组织调整等或被政府、铁路及相关管理部门要求停止的,中商企业有义务积极配合。因铁路方原因,对中商人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的,中商人应在30日内向招商人书面提出,双方协商解决,超过期限的视为乙方放弃主张。
2.9.7因中商人原因提前解除合同,须提前30日向招商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招商人书面同意后实施并缴纳违约金,违约金金额标准为当期实际执行的3个自然月租金。
2.9.8中商企业同意接入铁路客站商业经营管理信息系统(ERP)。
2.9.9中商企业中商后尽快完成以下工作:
(1)缴纳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
(2)制定装修计划,提报装修方案、装修图、效果图等审批,限期内完成装修验收;
(3) 提报营业相关资料,按照业态要求办理经营相关手续;
(4)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安全责任
3.竞商人资格要求
3.1竞商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承认并能够履行招标文件中各项规定的企业,注册资金在500万元及以上(含500万元),营业执照(五证合一),行业许可证应处于有效期内。竞商人经营范围包含“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
3.2企业未处于破产状态,未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截至2023年12月31日,竞商人成立并运行时间2年以上(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加盖公章的公司2022、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
3.3诚信守法经营,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不得有被列入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受行政处罚信息记录、列入经营异常等不良记录(需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证明材料)(具体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http://zxgk.court.gov.cn/),竞标人近三年内不得有行贿犯罪结果记录(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
3.4在中国铁路总公司范围内,近三年未出现过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并履约良好,没有债权债务等任何纠纷的。承认并服从招商人的监督、管理,遵守铁路各种相关规定。
3.5承认并接受招商人的监督管理,遵守国家、国铁集团、西安局集团公司、旅服传媒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安全要求等相关规定。
3.6竞商人需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竞商时需提供2023年度相关完税证明。
3.7竞商人须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ICP备案”凭证,提供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务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3.8竞商人需提供与经营业态相适应的经营许可证、特种经营许可证及店铺品牌授权书或合作协议(合同)等证明材料。
3.9本次招商不接受合伙制企业、联合体参与经商。
3.10竞商人须在国铁集团下属集团公司有进口商品经营项目,且从业经验达到一年及以上,须提供相关资质(如合作协议、铁路集团公司下属单位证明材料等)证明。
3.11竞商人须具备强大的进口保税商品供应链能力,提供进口商品品类不少于10种(包含休闲食品、酒水饮料、美妆香氛、护肤、居家日化、轻奢、保健食品、母婴用品、宠物用品、汽车用品)、商品数量不少于5000个SKU的供销清单及合作协议原件,提供不少于5个进口商品境外直采证明。
3.12竞商人须具有“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海关备案凭证”。
3.13竞商人需具备“铁路货运”方式的商品海外直采资质,提供近一年内“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及对应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
3.14竞商人须具有中国海关批准持有跨境保税电商运营资质,提供“中国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公示平台查询截图”、“互联网+海关”跨境电商进口服务注册管理查询截图,提供不低于5000平米保税仓库的相关证明文件。
3.15在国铁集团公布“黑名单”限制期企业、与西安局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间有未结诉讼(仲裁)相对方禁止参与本项目竞商。
3.16成立不足1年或连续1年没有经营动态的路外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竞商。
3.17已报名并获得招商文件。
(其他要求详见第三章综合评分表)
3.18竞商保证金:凡参加该项目的竞商人,须缴纳竞商保证金包件1:贰万伍仟叁佰伍拾元整(*****元),具体缴纳事宜详见招商文件。
4.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5.竞商报名及招商文件的获取方式
5.1凡有意参加竞商者,请于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8日在*****国铁招商网报名获取招商文件,售价200元/包件(售后不退,电子发票开票流程详见附件1)。
报名审核时间为每日上午 8:30 至 11:30 ,下午15:0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杨女士,联系电话及传真电话:029-********。
5.2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先登录*****国铁招商网https://zs.*****.cn/#/,进行网上注册,注册完成后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需注意填报的身份信息、企业法人信息、邮箱帐号、手机号等真实有效,由于报名信息填报错误导致招商信息不能及时接收造成任何后果由竞商人自行承担。网上报名上传的资料(扫描件)必须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报名时)、报名表(见附件)及招商文件购买凭证。
5.3招商文件的获取:审核通过后,招商文件发送至国铁招商平台注册所填邮箱。
6.竞商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6.1竞商文件的递交方式:纸质竞商文件需通过现场向招商人递交。
6.2 递交竞商文件的截止时间(竞商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19日9时30分,递交地点为陕西国铁经营服务有限公司西安招投标代理分公司(西安市友谊东路与兴庆西路十字西北角铁路局7号高层裙楼二楼第4开标室), 联系人:杨女士,联系电话:029-********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商文件要求密封的竞商文件将被拒绝。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商公告在国铁招商网(https://zs.*****.cn/#/)上公布。
8.招商文件购买及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陕西国铁经营服务有限公司西安招投标代理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铁路局支行
账号:3700 0220 0920 0071 120
地址:西安市友谊东路与兴庆西路十字西北角铁路局7号高层裙楼二楼业务室
邮编:******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方式:029-********
邮箱:sxtxzs*****@163.com
(注:1.标书费需从竞商人公司基本账户缴纳,自然人或个体户参与竞商的需从竞商人名下账户缴纳。
2.标书费缴纳时请备注项目编号,并在竞商截止时间前按照招商文件中发票开具方式及时提出开票申请。)
标签: 二楼东侧商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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