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市电白支行业务技术用房装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市电白支行业务技术用房装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市电白支行业务技术用房装修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已审批立项,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本次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市电白支行业务技术用房装修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2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3项目类型:工程类
2.4项目编号:ZTGDYC******
2.5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市电白支行业务技术用房装修改造项目
2.6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本项目位于茂名市电白区海滨大道 886 号一、二层,装修面积3339.96 平方米,工程内容包含(不含甲供设备)装饰装修、电气照明、弱电系统、通风系统、安防监控、消防系统等项目。
2.7招标控制价:含税*******.79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00元)。
2.8招标内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市电白支行业务技术用房装修改造项目施工服务,施工项目整体工期控制在120日历天,具体包括装饰装修、电气照明、弱电系统、通风系统、安防监控、消防系统等。投标人施工前期协助甲方进行开工报建,提供相关资质及必要资料;正式施工后,按工期计划完成现场施工工作,对验收发现的问题积极整改并按招标人要求提交现场管理资料及施工档案资料;完成验收后,配合进行结算工作。(具体施工内容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9建设地点: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海滨大道886号一、二层
2.10施工工期:120日历天。
2.11服务期限(不含质量保修期):施工单位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通过竣工验收结束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企业或其他组织,对于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须提供由工商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相关注意事项如下:(1)投标人按照上述规定办理了资质延期或换领新证,在投标截止前已取得新证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经核准延期后的新资质证书。
(2)投标人按照上述规定办理了资质延期或换领新证,在投标截止前未取得新证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相关主管行政部门发布的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或通知、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简称四库一平台)、或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简称三库一平台)中企业资质信息为准,并提供资质信息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
(3)投标人未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或未按第(2)款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评标委员会可书面发出澄清通知,要求其提供申请资质延续的相关证明资料(如三库一平台提交申请截图或申请回执等)或核准延期后的新资质证书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如未能按本款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投标人,视为资质已失效,不通过资格审查。
3.4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并持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须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执行。
注:(1)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
(2)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
3.5专职安全员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3类),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3.6商业信誉:
(1)未被列入招标人(包括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供应商管理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注:本条所述“邮政”指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分公司、控股子公司、事业部、直属单位等。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相关截图或证明资料并加盖公章)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相关截图或证明资料并加盖公章)
3.7发票:
投标人必须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投标人需提供税局相关证明文件或投标人为他人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样本复印件。
3.8利害关系: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须提供《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2)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
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注:本条所述“邮政”指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分公司、控股子公司、事业部、直属单位等。须填写《投标人不得存在情况承诺书》。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登记及招标文件获取
4.1注册登记、办理CA证书申请、参与报名
(1)注册: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邮银易采平台(以下简称邮银易采平台,cg.psbc.com/)申请注册(具体方式可详见平台帮助中心-操作手册-邮银易采平台供应商注册指南)。
(2)办理CA证书:进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邮银易采平台”(网址:cg.psbc.com)进行平台CA办理,进入“数字证书在线申请平台”(网址:sq.cfca.com.cn/Web/login?appId=58d1af76c0e046eda4b86dbdaf15a7e3)办理。办理流程详见:平台帮助中心-操作手册-邮银易采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
(3)参与报名:登录“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邮银易采平台”(网址:cg.psbc.com),进入【采购项目】-【我的项目】-【我要参与】,进入公开招标的项目查询页面,查询所报项目,在我要参与页面选择立即参与后,在我的项目页面点击报名参与报名,在审核通过后报名成功,具体流程详见平台帮助中心-操作手册-邮银易采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
(4)平台客服电话400-615-8711 (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8:00)。
4.2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4年10月30日-2024年11月5日,9:30--17:00。
(2)获取招标文件联系人:谭工,联系电话:135*****080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00元/套,售后不退。
注:投标人在“邮银易采平台”完成“报名→填写相关信息”步骤后,并上传(4)相关资料并提交审核后,联系谭工(手机号135*****080,邮箱:tanlouise@163.com),我方审核通过后会回复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相关账号,请按指导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在缴纳招标文件费用(须在“邮银易采平台”上传支付凭证)及平台完成审核后才能在“邮银易采平台”(网址:cg.psbc.com/)完成“下载招标文件”的操作。报名是否成功以邮银易采平台确认为准。
(4)报名须提交资料(上传邮银易采平台):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扫描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1)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附件一《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
4)附件二《投标申请人声明》
(5)招标代理机构收到上述符合要求的材料并审核通过后,潜在投标人即可在邮银易采平台(cg.psbc.com/)平台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如未在“邮银易采平台”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接收该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平台、递交时间、签到、解密
(1)本次招标采用电子和纸质双轨运行。电子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均须提交。电子版与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均为2024年11月21日上午9:3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邮银易采平台”(网址:cg.psbc.com/)递交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并在2024年11月21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前现场完成纸质版投标文件和电子版投标文件“签到”流程。
(2)电子投标文件须通过邮银易采平台递交(注:成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平台状态显示为“递交成功”)。逾期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将不予接收。
(3)邮银易采平台电子投标文件须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递交。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邮银易采首页上方“CA办理”专区。本项目投标文件的制作(包括签章、加密等)、网上递交、开标(解密、确认报价)、招标文件澄清确认、评标澄清问题答复等环节均需要使用CA证书。请有意向投标的供应商在注册时同步申请办理,以免影响正常投标。由于未及时办理CA证书影响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本项目允许进行远程解密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人须详细了解电子招投标程序,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自行完成签到、解密等步骤;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电子版投标文件的其投标无效;建议制作投标文件、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开标投标文件解密在同一台电脑上进行操作。
5.2递交地点、解密地点
(1)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现场电子版投标文件解密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龙口东路366号鸿景园二楼207房会议室。
(2)纸质版投标文件允许各投标人通过邮寄的方式递交。
邮寄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东路366号鸿景园西塔二楼207房
收件人:谭工
联系电话:135*****080
(备注:快递文件封面写上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
注:①采用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确保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规定地点,投标人应确保纸质版投标文件的密封完好。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状况(包括但不限于:快递遗失、快递延迟、密封破损)均不承担责任。且快递须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并在寄出前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登记核对。
②无论是邮寄方式还是现场递交方式,请按招标文件封装方式密封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到而其余未收到投标文件的一概不接收,请各投标人自行评估两种方式的递交时间,邮寄方式运输过程的任何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加密、解密
①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对“邮银易采平台”(网址:cg.psbc.com/)递交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加密。投标人须在平台下载“邮储银行投标客户端”工具(投标人可在邮银易采平台外网门户-帮助中心-工具下载中下载投标客户端工具)结合CA证书,进行电子版投标文件的编制(电子版投标文件制作必须与初步评审、商务技术评审每一项进行索引绑定),并在开标前进行加密后上传至平台。开标时,使用CA证书/密码信封解密模式进行电子版投标文件现场解密。
②现场解密时须携带CA证书/“密码信封”(该密码在编制投标文件生成时设置),建议制作投标文件、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开标时投标文件解密在同一台电脑上进行操作。
5.4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须相同。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盖章、签字的文件,在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须是有效的电子签章或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签章后,文档不应再修改,否则签章无效;如需修改,请修改后重新签章。)
注:
(1)电子版投标文件指:按招标文件要求通过“邮储银行投标客户端”工具编制、加密、上传至“邮银易采平台”(网址:cg.psbc.com/)的电子版投标文件。
(2)纸质版投标文件指: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的纸质打印版投标文件。
5.5当投标人递交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不一致时,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6递交投标文件的设备需为投标人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潜在投标人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投标文件。如开标/评审后发现不同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设备识别信息完全一致的,对本项目该投标人的投标予以否决。
5.7 投标保证金:¥*****.00元(人民币:陆万元零角零分)。
6.投标文件的开拆
6.1投标文件解密方式:①采用现场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的,本项目允许进行远程解密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人也可派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必须到场,也可以加派技术人员)并携带CA证书、电脑进行现场电子版投标文件解密,现场在“邮银易采平台”线上解密开标。
②如采用邮寄方式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的,请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自行完成电子版投标文件解密,并在“邮银易采平台”(网址:cg.psbc.com/)线上解密开标,但纸质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6.2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需在2024年11月21日10时00分之前尽快完成线上解密,并自行查看开标结果。截止至解密截止时间如仍未解密,视为放弃投标,解密后的投标文件如遇打不开的情况,以递交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开标,如也无纸质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将被否决。投标人须自行承担互联网网络及运行环境不畅、介质损坏、线上文件解密失败等因素造成的风险。
6.3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异常处理
(1)当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正常、系统无故障,开标、评标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
(2)电子系统故障/异常处理:电子系统故障/异常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系统支撑团队确认为系统故障/异常且无法及时解决时,则启用纸质招标投标程序。以递交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当场开拆,如无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将被否决。
(3)因投标人原因导致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成功上传的,视为该投标人未参与投标;因投标人原因导致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该投标人未参与投标。
7.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办法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由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后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8.公告发布网站
本项目公告/公示或公告/公示的修改、补充在邮银易采平台(cg.psbc.com/)发布。同时发布在以下地址: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www.cfcpn.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采购与招标网()、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www.365trade.com.cn/),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20-********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谭工
电话:135*****080
邮箱:tanlouise@163.com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东路366号鸿景园西塔二楼207房
附件一: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
附件二:投标申请人声明
招标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10月30日
附件一 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
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
项目编号 | ZTGDYC****** | 日期 | 年 月 日 | ||
项目名称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市电白支行业务技术用房装修改造项目 | ||||
投标人 资料 | 投标人名称 | ||||
地址 | |||||
联系人 | 姓名 | 手机 | |||
电话 | 邮箱 | ||||
备注 |
单位(公章)
附件二:
投标申请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我方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方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方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方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我方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我方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建设管理单位;
(5)为本招标项目的造价咨询单位;
(6)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7)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8)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9)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建设管理单位或造价咨询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11)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建设管理单位或造价咨询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2)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建设管理单位或造价咨询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14)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我方保证本单位或拟派项目负责人、拟派专职安全员未因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失信行为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采取本行业或者职业禁入等联合惩戒措施(有效期内)。我方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我方保证本项目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本职。
五、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六、我方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七、我方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通过本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方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或遵守施工总承包企业在投标时向招标人作出的关于实名制管理的承诺,服从总承包企业对我方的统一管理,并对我方施工范围的实名制管理负直接责任。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方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我方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八、与我方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我方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申请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九、我方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十、如果我方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资质经资质审批部门核查被依法注销的,我方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经查实该资质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将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
十一、本单位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未因与工程项目施工相关的车辆运输而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在“信用交通”网站列入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失信当事人名单或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处罚有效期内);
十二、本单位中标后不将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土石方、建筑垃圾及施工过程中使用的建筑材料、设备等的运输委托给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在“信用交通”网站列入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失信当事人名单或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如未履行承诺,经建设单位催告后逾期不履行承诺或经教育后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规定的,自愿接受被招标人拒绝规定时期参与后续工程投标的后果(时限按招标文件规定或由招标人确定,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十四、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记录不良行为,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如核实存在上述第十条及第十一条任一情况,招标人有权取消本公司作为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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