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壶瓶山镇泰和合修缮项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石门县壶瓶山镇泰和合修缮项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石门县壶瓶山镇泰和合修缮项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石门县壶瓶山镇泰和合修缮项目工程已由石门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石发改招[2016]6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项目单位自筹。招标人为湖南经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石门县壶瓶山镇泰和合修缮项目工程
2.2 招标编号:CDZT(2016)SMJSGC-14
2.3 建设地点:石门县壶瓶山境内
2.4 规模:本工程位于石门县壶瓶山镇,总建筑面积为835.39平方米,包括主楼:总宽22米,总进深21.7米,建筑面积477.4平方米;茶叶房:面阔11.7米,进深17.1米,建筑面积200.07平方米;骡马房:面阔14.1米,进深11.2米,建筑面积157.92平方米。主要工程内容有:屋面全面揭顶维修,添配破损、缺失的瓦作和檐头附件、恢复小青瓦及清水脊、拆除更换檩木及椽皮;更换维修梁架;拆除及恢复原有地面;拆除更换更有的木板壁门、窗、卷棚板等装修;对电、水、气的拆除及铺设;拆除及更换部分外墙;对原有彩绘、泥塑、油饰等进行保护维修,工程实行整体发包。
2.5 工期要求:120日历日
2.6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合格标准(不改变原有风貌,修旧如旧,达到湖南省文物局批复的设计方案要求和标准)
2.7 保修要求: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8 招标范围:该工程施工图中的所有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
2.9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有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文物局指定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从业范围包含古建筑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的贰级建造师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的配备,且关键岗位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拟任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必须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或省级及以上文物行政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等(以上暂未颁发的,须取得国家文物局或省级文物行政部门的相关证明)。
3.4 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由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本企业为其交纳的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Ⅱ。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陆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10日17时。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开户银行及账号:
开户名称:石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湖南石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8807 1820 0271 7610 5012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6.1 本工程取消各种报名环节,凡符合资格条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0月24日至2016年10月28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石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购买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暗标资料袋(包括封页、插页、 封底、及密封条等)逾期不予办理;
6.2 招标文件售价550元/套;暗标资料袋(包括封页、插页、 封底、及密封条等)200元/套;售后不退。
6.3图纸由投标人在招标人处自行获取;
6.4澄清答疑采用书面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澄清答疑均采用书面发布方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6年11月15日上午09时30分,地点为石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石门县政务中心二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7.3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省内企业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省外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和项目负责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石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石门县住建局招标办。电话:0736—*******、0736----*******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投标人必须单独提供小信封(小信封内包含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提交。
10.2投标人须在技术标中明确质量通病的防治方案和措施。
11.联系方式招标人:湖南经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常德市柳叶大道2533号
联系人:张柳
电 话:138*****057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联系地址:石门县东方桥路003号水文局院内二楼
本项目联系人:吴奉霖
电话:137*****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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