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水质净化厂监理资格后审公告

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水质净化厂监理资格后审公告

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水质净化厂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水质净化厂项目(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如皋市碧水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水质净化厂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如皋市

2.2 工程规模:本项目位于开发区北部,南凌河以南,雪袁线以北,占地约103亩。新建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活污水处理厂1座,规模3万吨包含红线范围内3万吨/日生活污水厂及配套湿地。污水厂服务面积约42.3平方公里。具体建设内容为新建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1座,红线范围内3万吨/日生活污水厂及配套尾水管道、排口和湿地,招标内容包含且不限于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水力旋流沉砂池、生物反应池、二沉池、高效沉淀池、滤池、加氯接触池、污泥浓缩池、储泥池、污泥脱水机房及污泥堆棚、鼓风机房、加药间、综合楼、变电所、机修车间、门卫、人工湿地、围墙、配套设施、道路、绿化、排水,及以上主体运营设备(工艺、电气、仪表、自控等)的采购及安装调试等。

2.3 监理服务内容:本次监理招标服务范围是施工图所示全部内容工程施工阶段、竣工验收、试运营阶段、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对工程进行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四大控制和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文明施工管理、组织协调施工现场各方关系等。

2.4 监理服务期:暂定400日历天+365天试运行。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约180万元

2.6 标段划分:本工程仅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质,年龄65周岁(含)以内。

3.7本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在监要求:无在监工程

3.8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其他要求:

(1)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2)拟选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本项目委托代理人;

(3)拟选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与投标单位签订有效劳动合同;

(4)中标后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变更,到岗率达到90%以上。

3.9 其它要求:

①企业和拟派项目总监近2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②企业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监理工程师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③企业近3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苏清办〔2023〕4 号文中有明确要求的,以其要求为准。

前款①中“近 2 年”是指从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 2 年,(如投标截止时间有变更,以变更日期为准),例如若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是 2024 年1120 日,则“近 2 年”是指从 2022年 11 21 日以来的 2 年内,以此类推。前款②~③中所称“近 1 年”、“近 3 个月”的定义与上同。

④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苏建质安〔2020〕75 号)以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落实苏建质安〔2020〕75 号文的补充通知》(苏建质安(2022)198 号)文件要求,投标单位因生产安全事故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且被限制承揽新工程并在限制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⑤按照《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 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的规定,“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失信被执 行人”的认定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或“信用江苏”网站公布名单为准。

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 其他:

中标后对中标人项目组成员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 10月 30 日至2024年 11月 20 日09 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

6.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 11 月20 日09 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如皋市碧水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如皋市城南街道幸福河西路9号4栋

联 系 人:戴女士

电 话:0513-********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如皋市惠政小区A区综合楼三楼

联 系 人:李洪霞

电 话:189*****230

??????2024年 10 月3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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