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丰县松园园区基础设施二期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新丰县松园园区基础设施二期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名称 | 新丰县松园园区基础设施(二期) 项目施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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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新丰县松园园区基础设施(二期)项目施工 | ||
性质 | 正常 |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
投资项目代码 | |||
投资项目名称 | 新丰县松园园区基础设施(二期)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新丰县松园园区基础设施(二期) 项目施工 | ||
标段(包)名称 | 新丰县松园园区基础设施(二期)项目施工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地点 | 韶关市新丰县丰城街道松园园区万洋众创城 | ||
资金来源 | 上级资金和县统筹安排解决 | 资金来源构成 | 上级资金和县统筹安排解决1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项目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设计文件范围内的工程施工。 | ||
招标内容 | 新丰县松园园区基础设施(二期)项目位于松园园区,建设规模及内容,主要包括4#、6#地块的边坡治理以及三条市政道路的新建工程:创业一路、工业大道、万洋四路。边坡工程坡体长度约650m,垂直支护面积约*****m2,其中4#地块边坡高度最高约104m,6#地块边坡高度最高约80m。道路工程总长度约497米,其中创业一路道路红线宽度为15米,工业大道红线宽度为18米,万洋四路道路红线宽度为16米,建设内容包括路基路面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给水、排水工程等。 | ||
工期(交货期) | 365 | ||
最高投标限价(元) |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资质要求 2.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2.2 投标人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2.3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以上(含壹级)资质。 2.4?根据有关文件精神, 投标人的企业相关证书到期的,均按该证书的发证机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最新文件执行(如自动顺延或推迟办理延期业务的通知),投标人必须将相关文件附在该证书后面中,证明在开标日继续有效。 3.相关人员要求 3.1 拟派项目经理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应持有国家住建部印发的在使用有效期内的有效电子注册证书,同时须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B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包括已中标未开工、已开工未竣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 3.3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C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系统”考核合格信息),且不少于2人。 3.4 投标人与其拟派往本项目管理机构的所有人员之间必须具备合法、唯一的劳动聘用关系。拟派人员中具备注册执业资格的,其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保持一致。 4.禁止投标条款: 4.1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任职或工作关系; (1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5)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发布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4.2 招标人拒绝以下名单中的单位参加本次投标: ①新丰县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 ②韶关市中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③长春建工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为本招标项目的勘察单位 ④中誉设计有限公司 为本招标项目的初步设计单位 ⑤珠海市交通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为本招标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单位 ⑥广州市创景市政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为本招标项目的可研编制单位 ⑦ 广东省华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为本招标项目的造价咨询单位 ⑧ 新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督单位 5.其他要求 省外企业及其拟派往本项目管理机构的所有人员均须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投标人业绩要求:/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1)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 (2)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index)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10-24 21:00:00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11-14 11:00:00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11-14 11:00:00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电子投标 |
开标方式 | 电子开标 | 开标时间、地点 | 开标时间:2024-11-14 11:00:00 开标地点: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丰分中心; 地址:新丰县丰城街道金园路53号行政服务中心5楼(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丰分中心),具体开标室以当日现场通知为准。 |
公告发布媒介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
招标人 | 新丰县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 办公地址 | 新丰县丰城街道群英路18号 |
招标人联系人 | 余工 | 联系电话 | 0751-******* |
招标代理机构 | 韶关市中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韶关市武江区沐阳东路12号卓越雅苑5幢301号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文工 | 联系电话 | 0751-******* |
招标监督机构 | 新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 联系电话 | 0751-******* |
发布责任人 | 韶关市中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投标人须缴纳金额为人民币50万元的投标保证。 |
标签: 施工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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