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产辅料、耗材公开招标公告

日常生产辅料、耗材公开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已由黄鹤楼科技园(集团)有限公司黄科董[2024]17号文批准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武汉南洋大华商贸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名称:武汉南洋大华商贸中心日常生产辅料、耗材

1.2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共4个包,允许多投多中,最多可中 4 个包。采购内容如下,具体商务及技术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 采购需求”

标包

标包名称

最高不含税单价限价

预计年采购量

预计年度采购金额(不含税,元)

入围供应商数量 (家)

标包1

通用辅材类

详见“第四章 采购需求”

详见“第四章 采购需求”

******.81

2

标包2

通用辅材纸张类

******.10

1

标包3

防护用品类、胶带用品类、标签纸类

*******.81

2

标包4

润滑油

******.00

1

所有标包年度预计采购金额(不含税,元)

*******.72

1.3采购结果及服务期限要求:三个采购年度(合同生效时起算)。本项目签订单价合同,合同一年一签,招标人有权根据企业实际需求及供应商评价情况,决定是否在采购结果有效期内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本采购项目不承诺具体采购数量,采购数量发生变化时,以“实际订单数量×不含税单价×税率”来计算最终结算金额。

1.4质保期要求:不少于1年(以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1.5货物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以实际订单为准(招标人日常订单下达后第二日内必须到货,紧急情况当日送达),中标人应负责货物运输(含装卸),并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

1.6采购结果应用范围:武汉南洋大华商贸中心;采购结果公告发布后成交供应商需与武汉南洋大华商贸中心签订采购合同。

1.7交货地点:武汉南洋大华商贸中心或指定地点。

1.8质量标准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招标文件的技术标准要求。

1.9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国家财税法规政策调整增值税税率的,双方以不含税价为基础结合政策规定税率予以实际结算。

1.10中标价格的确定原则:标包2标包4以中标人对应规格单项不含税报价作为中标单价。标包1标包3以标包内所有规格中标人单项不含税报价算术平均价(小数点后面按照“四舍五入”取2位)作为中标单价,投标人自提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则视为理解和同意中标价格确定原则,并放弃提出异议及索赔的权利。如中标后不接受中标价格或不能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货物与服务的,视同无故违约;违约的投标人将按黄鹤楼科技园(集团)有限公司及招标结果使用单位供应商相关管理制度对其进行管理与行为约束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2.1一般条件

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2.1.3参加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无失信惩戒等信息;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不存在行贿行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形: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有非法经营、诈骗、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记录,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2.1.4未被中国烟草总公司、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及黄鹤楼科技园(集团)有限公司禁止参加企业采购活动且禁止期内。

2.2特殊要求:无

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其他事项

3.1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参加采购活动中,被刑事判决、刑事裁定或党政纪处分决定认定有行贿行为的情形,应实施禁入管理。对行贿供应商的禁入措施,适用于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黄鹤楼科技园(集团)有限公司新的采购项目。以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生效的时间为准。

3.2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与招标人、其他供应商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向招标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将根据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工作要求执行处理。

3.3其他: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10月31日9时至2024年11月6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线上、线下获取方式详见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公告附件说明。

4.3 招标文件每标包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20日9 时 30 分,地点为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市友谊大道999号武钢大厦B座305)。

5.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6. 开标方式、时间、地点

6.1开标方式;现场开标(注:如采取网上视频开标,届时会通过电话和邮件通知所有报名的投标人视频会议地址及开标方式)。

6.2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0日9 时 30 分。

6.3开标地点: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市友谊大道999号武钢大厦B座305)。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公司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友谊大道999号武钢大厦B座305-308室

邮编:******

联系人: 罗莹、梅伊帆、陈弈龙、何巍、朱任华

招标人:武汉南洋大华商贸中心

招标采购部门:市场研究部

地址:武汉市硚口区仁寿路186号南洋名烟城内

联系人:姚先生

联系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附件:

招标文件支持现场获取、线上获取方式:

现场获取:在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武汉市友谊大道999号武钢大厦B座3楼305室),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明购买招标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线上获取:将法人授权委托书(注明单位联系方式、报名标包号)原件扫描/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扫描件)、受托人身份证(扫描件)发送至邮箱:*********@qq.com,收到邮件后工作人员会将汇款账户信息发送至发件人邮箱,汇款完成后工作人员会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标签: 耗材 辅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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