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尧治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60万吨光电选矿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湖北尧治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60万吨光电选矿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湖北尧治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60万吨光电选矿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湖北尧治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60万吨光电选矿项目已由保康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404-******-04-01-******)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汉江光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 ,招标人为湖北汉江光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东风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襄阳市保康县马桥镇周湾工业园 建设规模:本项目包括60万t/a规模光电选矿厂生产车间、生产线及配套设施和生产综合楼建设。建设用地面积约*****㎡,建筑面积约4095.6㎡,最大单跨跨度28米。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本项目包括光电选主厂房、生产综合楼、化验室、休息室、1#地磅房建筑、2#地磅房建筑、给排水系统、场区工程等,工程总承包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项目方案深化及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工程施工、附属设备采购、设备安装、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修复等工作,中标人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并负责协助配合办理工程前期手续、图审、开工、施工过程及验收交付,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合格。 标段划分:划分为一个标段 | ||||||||||||||||
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不采用 | ||||||||||||||||
2.4本项目是否属于湖北省地方政府和国有投资的项目:属于 | ||||||||||||||||
2.5本项目是否属于采用“评定分离”实施的项目:属于 | ||||||||||||||||
2.6其他:合同估算价: 2412.2699万元 计划工期: 180日历天 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的设计标准及规范要求,达到国家规定的设计深度,能通过相关部门或机构的审查,按招标人确定的投资额进行限额设计,确保将施工图预算控制在中标工程费用范围内。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确保本项目顺利通过联合验收。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联合体各方均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3.1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总数量不超过5家(含5家),其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施工单位。 (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投标人近5年(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0个月,下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1项选矿或选煤项目建设业绩(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或设计项目或施工项目),业绩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上述证明材料不足以反映“类似项目”的工程特征指标时,还应当提供其他技术资料予以证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提供即均可。 3.1.3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满一年的不提供。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3.1.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情形);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所实施的项目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并负有责任的(以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5)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 (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目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1-8项不得存在的情形由投标人自行声明或承诺,格式自拟;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1.5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一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工程类高级职称,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或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打印的带二维码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须加盖单位电子公章)。 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施工项目负责人签字的无在建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 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具备有效的岗位证或培训合格证,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其他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必须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2023 年9月至今)连续三个月由劳动保障部门提供的社保证明(或可查询的社保网站截图)。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外其他人员不得相互兼任。 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拟派成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信息登记(提供登记信息网页截图)。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其它要求: /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选择相应的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58.19.180.143:8081/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5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系统”)拒收其投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交易平台使用费 0 元,售后不退。 4.4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随时关注“电子交易系统”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发布的公告、公示、澄清、修改、补疑、补充通知等本项目招标过程信息,一经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0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手机版CA(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必须在电子交易系统中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系统”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 5.3联合体投标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其为无效投标。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本项目依据《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实施办法》等文件,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实施招投标活动,详见招标文件。 | ||||||||||||||||
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hbggzyfwpt.cn)、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上发布。保康县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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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30日 | ||||||||||||||||
备注: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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