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院区1号楼空调主机更换项目-磋商公告

越秀院区1号楼空调主机更换项目-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越秀院区1号楼空调主机更换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http://www.gzebid.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1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M440*****075*****

2.项目名称:越秀院区1号楼空调主机更换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750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5.采购需求:

5.1工程范围:本改造项目针对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越秀院区1号楼原中央空调系统机房改造。原冷源系统配置3台离心式冷水机组供冷,2002年投入使用,每台机组制冷量为800RT,输入功率为621kW,;配置了4台定频端吸式冷冻水泵,2019年投入使用,流量为544m3/h,扬程44米,功率为90kW;配置了4台定频端吸式冷却水泵,2019年投入使用,流量为645m3/h,扬程34米,功率为90kW。目前原中央空调制冷机组使用超过二十多年,制冷设备老化严重,能耗和故障率高,维修量大,因此针对原有机房系统,更换3台冷水机组并扩充总体冷量须≥2700RT,增加水泵变频控制功能(水泵利旧)及中央空调机房智能群控系统,要求预验收合格后一年内机房能效比EER≥5.0。具体施工范围和内容详见施工图及供应商报价清单。具体详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5.2标包划分: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包。

5.3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已落实。

5.4建设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651号

5.5工期要求:施工总工期:135天。施工周期计算从采购人发出的开工通知起至工程预验收之日。因采购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不算入施工周期。

开工时间以采购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

5.6质量标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质量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验收标准按照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2013)及国家现行相关行业、专业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5.7承包方式:总价包干。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税金、包资料统一整理、包验收等,除变更签证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工作全部费用包含在此价格中。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分支机构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承诺函【提供《响应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章)】。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响应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章)】。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响应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章)】。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或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换发新证的建筑机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乙级(含)或以上)资质。

(2)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且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同时提供响应截止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本单位的社保证明。

(4)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同时提供响应截止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本单位的社保证明。

(5)关于联合体磋商: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磋商。

注:①工程施工资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采购期间如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发布新规定的,按新规定相应调整执行。采购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供应商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供应商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供应商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③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供应商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供应商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响应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供应商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的,供应商应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供应商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

④施工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与专职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

4、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响应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章)】。

注:未在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点单列的供应商资格要求,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0月30日至2024年11月6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3.方式:本项目须网上报名。详见“七、其他补充事宜”

4.售价:300元/套

四、响应文件提交

1. 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时间:2024年11月11日14时00分至2024年11月1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2.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会议室。

五、开启

1.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11月1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及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gzebid.cn)发布,本公告及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均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gzebid.cn)发布。

2.获取磋商文件:

(1)网上注册方式:本项目须网上报名,潜在供应商可访问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www.gzebid.cn)进行网上响应登记。如供应商尚未注册,请根据网站指引进行办理(详见网站“平台服务》操作手册》广咨国际数字化采购咨询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只有正式入库的供应商才可以进行网上响应登记、购买采购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通过后,供应商可通过微信、支付宝两种方式支付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2)获取磋商文件方式: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登录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并获取磋商文件。

(3)下载磋商文件:供应商可自行在本项目采购公告的附件下载《磋商文件》;待供应商报名后,我司将磋商文件word版发送至供应商预留在平台上的邮箱账号,供应商请自行下载。网上报名时,请供应商认真核对平台上预留的联系方式和邮箱账号。

注:在有关广咨平台注册、企业审核、竞争性磋商文件发票以及操作类疑问可咨询本平台客服(热线电话:400-9030-870、QQ:**********)。有关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审核、项目疑问可咨询竞争性磋商邀请函-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651号

联系方式:欧阳先生,0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

联系方式:0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崔小姐、刘先生

电   话:020-********137*****303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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