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新媒体运营服务
道路交通安全新媒体运营服务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道路交通安全新媒体运营服务
项目编号:620*****979******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州局采购办 186*****015
报价起止时间:2024-10-30 19:28 - 2024-11-04 18:00
采购单位:昌吉回族自治州公安局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供应商基本要求:(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1、在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发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六个月(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 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 参数要求 | 购买数量 | 控制金额(元) | 意向品牌 |
道路交通安全新媒体运营服务 |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其他广告服务; 描述:详见采购需求附件;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次要参数要求: | 1年 | ******.00 | - |
响应附件要求:按照采购需求附件文件要求上传电子响应文件(pdf)格式(盖鲜章)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昌吉回族自治州 昌吉市 中山路街道 新疆昌吉市北外环西路13号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 商务要求 |
供货时间 地点方式 |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1年。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方式:中标人驻场采购人指定地点并承担所有货运费用。 |
付款方式 | 合同签订生效后预付合同总价70%,全部验收合格后支付30%。 |
服务要求 | 通过制作推广各类新媒体宣传产品,多维度、多角度展示公安交警队伍形象与风采,警示交通参与者遵守交通规则、树立文明交通意识。提交的作品必须为服务商原创作品,采购人不承担因作品侵犯、抄袭等他人(或单位)的权利而产生的法律责任。作品其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均归采购人所有。全年长、短视频按采购人需求制作,规避运营内容有悖上级单位宣传纪律的情况发生。驻场工作人员业务能力需满足采购人工作要求,如不能胜任此项工作,甲方有权提出更换人驻场员。 |
相似业绩 | 需提供近两年(2022年1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业绩,以公安机关宣传工作为主(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合同和中标(成交)通知书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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