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北京公司2016年客户翼机通系统建设项目公开招标采购
中国电信北京公司2016年客户翼机通系统建设项目公开招标采购
2016-10-24 05:19:14
中国电信北京公司2016年客户翼机通系统建设项目公开招标采购(招标编号:SCZB********)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上海通信招标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4">1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具体如下:
1.1本项目采购内容:服务器、翼机通数据平台、门禁系统、考勤管理系统、消费系统、卡务中心、智能卡等。
1.2项目性质:货物及相关服务。
1.3★实施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完成所有设备的安装调试,交付使用并验收合格。
1.4实施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1.5★维保期:所有设备不少于3年(在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要求自报免费维保期,超过维保期限应根据招标人的维保需求,继续提供维保服务(维保费用参考投标人单项报价表中自报的年服务费率)。
1.6中标人数量: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中标人数量为1名。
1.7技术要求:
系统要求:可支持NFC智能手机或智能卡(CPU制式)实现门禁、考勤、消费功能。身份识别模式支持单向感应,双向感应,卡与密码结合模式。考勤系统支持刷卡同时拍照记录作为考勤依据。消费系统支持各个商户分权限、分区域对自己的营业账目进行查询和管理,支持联机/脱机交易模式。其它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1.8★罚则: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项目合同后,在项目实施中未能按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实施工期交付的,中标人应按中标价一次性支付合同总额30%的违约金。
2 ★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提供有效的登记注册证明文件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复印件、官方网站查询截图等)、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只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最新营业执照复印件。
2.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3 投标人须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字样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主管税务机关发出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2.4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5 人员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至少一份实施作业人员的电工证复印件。
2.6 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7 财务要求:提供201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文字性报告)及报表(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2.8 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3年1月1日至今)无不良经营行为,无重大安全事故及质量问题,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争议纠纷及仲裁和诉讼记录,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9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5)投标人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6)投标产品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现网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注:投标人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2.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1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制造商参加投标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制造商不参加投标的,可以委托代理商参加投标,但仅允许委托一家代理商参加投标;
(3)仅允许代理商代理唯一制造商参加投标;
(4)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原件。
2.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3 获取招标文件
(1)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2016年10月25日至10月31日,北京时间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与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法定工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购买招标文件需要携带的文件:
1)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有效的资质证书(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单位介绍信(加盖单位公章)和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提供开户银行信息,格式如下(加盖单位公章并同时提供《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
序号 | 类别 | 信息 |
1 | 潜在投标人名称 | |
2 | 税号(未启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具发票时填写) 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启用该代码开具发票时填写) | |
3 | 地址 | |
4 | 电话 | |
5 | 开户银行(基本账户) | |
6 | 户名 | |
7 | 银行账号 | |
注:1、本表为招标代理机构为投标人开具购买招标文件发票时所需信息。 2、如因投标人提供信息错误而导致的开票错误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300),售后不退。
(4)购买招标文件的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西环广场T1座8层807室。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17日10时00分,递交到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21号10楼1008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本次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21号10楼1008会议室公开进行,招标人邀请所有潜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准时参加。
********9">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只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http://txzb.miit.gov.cn/)、中国电信集团阳光采购网(http://caigou.chinatelecom.com.cn:8001/ESCM/account/login.do)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招标人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21号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上海通信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上海市江苏路500号21楼
邮编:200050
联系人:王静丽、赵宇
电子邮件:shanghaizb@189.cn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延中支行(144761)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通信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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