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综合质检中心建设公务用车招标公告

农产品综合质检中心建设公务用车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名称:

张家口市农产品综合质检中心建设项目公务用车采购

招标项目编号:

HBBHFG16021
招标方案核准部门: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招标方案核准文号:冀发改招标核【2014】087号

所属行业:

其它

所属地区:

张家口

招标内容: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张家口市农产品综合质检中心建设项目公务用车采购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招标核【2014】08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家口市畜产品质量监测检验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市级投资,出资比例为67%、33%,招标人为张家口市畜产品质量监测检验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张家口市农产品综合质检中心建设项目公务用车采购
供货日期: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
供货地点:张家口市
招标范围:张家口市农产品综合质检中心建设项目公务用车采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必须为具有生产能力的生产厂家或具有供货能力的生产厂家区域代理商或其唯一授权的经销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 2016 年 10 月 24 日至 2016 年 10 月 2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3 时至 5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张家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桥东区工业东街27号) 购买招标文件。
4.2 购买招标文件须出示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须具有与本次招标相关的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执行“三证合一”的单位可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副本);(2)银行开户许可证;(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若法人报名不需提供)及本人身份证。提供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 11 月 21 日 14 时 00 分,地点为 张家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1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 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张家口市畜产品质量监测检验中心
地 址:张家口市桥西区堡子里马道底29号
联系人:魏建军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博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与新石北路交口西行20米旺角国际18层6、7、24室
联系人:张红梅
电话: ****-********153*****487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河北博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名称:

张家口市畜产品质量监测检验中心

联系人:

张红梅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与新石北路交口西行20米旺角国际18层6、7、24室

邮编:

050000

电话:

****-********

传真:

****-********

电子邮件:

hbbohong@126.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务用车 质检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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