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价值评估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股权价值评估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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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天隆希望能源有限公司股权价值评估服务 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CSFLZB-2024-244-FW)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
一、招标条件
本新疆天隆希望能源有限公司股权价值评估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30 万元,招标人为昌吉回族自治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本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对新疆天隆希望能源有限公司经审计后的全部资产和负债进行评估,对 29.92%
参股股权及矿业权按采购人要求单独出具评估报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疆天隆希望能源有限公司股权价值评估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新疆天隆希望能源有限公司股权价值评估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持有
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同时具备:①有效的矿业权评估资质;②省级及以上财政部门出具的资产评估机
构备案公告材料。
3、供应商业绩:供应商近三年完成过 1 项类似项目的业绩(类似业绩指矿业评估业绩,须
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②、项目合同;③、成果报告扉页)。
4、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具有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近三年不得有
行政监管部门惩戒处罚记录。(提供职业资格证书、连续在本单位缴纳的近半年社保及近三
年无行政监管部门惩戒处罚记录承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6、供应商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以及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上截图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0 月 30 日 10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1 月 05 日 19 时 30 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原件到新疆昌盛方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昌吉市西外环南路国投大厦 1 幢 1419)获取竞争
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缴纳采用网银电汇或者现场现金缴纳两种方式:竞争性磋商
文件费缴纳账户:开户名:新疆昌盛方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新疆昌吉农村商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山北路支行,账号:806010012010110433857,行号:402885000459,打
款时请备注(招标项目编号):CSFLZB-2024-244-FW(文件费)。竞争性磋商文件领取地点:
新疆昌盛方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昌吉市西外环南路国投大厦 1 幢 1419),竞争性磋商文件
费:200 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1 月 11 日 10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新疆昌盛方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昌吉市西外环南路 832 号尚都社区
国投大厦 1 幢 14 楼 1425)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1 月 11 日 10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新疆昌盛方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昌吉市西外环南路 832 号尚都社区
国投大厦 1 幢 14 楼 1425)
七、其他
一、项目编号:CSFLZB-2024-244-FW
二、项目名称:新疆天隆希望能源有限公司股权价值评估服务
三、项目地址: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
四、项目概况:新疆天隆希望能源有限公司,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 8.01 亿元,
负债总额 7.90 亿元,净资产 1024.53 万元。
五、磋商范围:对新疆天隆希望能源有限公司经审计后的全部资产和负债进行评估,对 29.
92%参股股权及矿业权按采购人要求单独出具评估报告。
六、采购预算:30 万元
七、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八、成果质量标准:按照《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的规定评估无形资产,符合现行国家相
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等。
九、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0 日历日内出具初步评估结果,出具初步评估结果后 5
日历日内出具法定评估报告和矿业权评估报告。
十、磋商保证金
1、磋商保证金缴纳,磋商保证金:陆仟元整(6000.00 元)。
2、磋商保证金的形式:磋商保证金需以电汇、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
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磋商保证金于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缴纳并
到账,必须从供应商基本账户支出。
2.1、磋商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应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汇入下面采购人指定的开户银
行账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磋商保证金缴纳手续,
磋商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缴纳的时限缴纳磋商保
证金视为报名无效。磋商保证金采用电汇或网银转帐的方式,由供应商基本帐户汇至新疆昌
盛方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户单位:新疆昌盛方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名称:交通银
行昌吉北京南路支行;账号: 728728038013000134671;开户行行号: 301885000031),不得
以现金和其他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供应商在缴纳磋商保
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和投标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
实。
2.2 在退还保证金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①请贵公司开具对开收据(原件),内容为:收到新疆昌盛方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XXXXXXXX
项目保证金,金额写清楚,并加盖财务章;②贵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③贵公司开户
许可证(复印件盖公章);④日期请落款在公示期结束后。
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供应商在开具保函时,保函需注明项目名称及单位名称,
保函的有效期不得少于投标有效期,担保金额不得少于磋商保证金金额。
银行保函、保险保函形式缴纳的磋商保证金按协议执行,无需办理退款手续。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网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昌吉回族自治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昌吉回族自治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地 址:昌吉市
联 系 人:白先生
电 话:1869085940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昌盛方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昌吉市西外环南路 832 号尚都社区国投大厦 1 幢 14 楼
联 系 人: 胡女士、冯女士、蔚女士
电 话: 0994-8165002、1377926
电子邮件: 313984146@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标签: 股权价值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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