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总院2025年-2026年园区零星维修+红柱子办公楼入驻整体修缮项目
研发总院2025年-2026年园区零星维修+红柱子办公楼入驻整体修缮项目
研发总院2025年-2026年园区零星维修+红柱子办公楼入驻整体修缮项目(二次)(项目名称) 研发总院2025年-2026年园区零星维修+红柱子办公楼入驻整体修缮项目(二次)(标段名称)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DF24A3BHA0111/C420*****680000*****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研发总院2025年-2026年园区零星维修+红柱子办公楼入驻整体修缮项目(二次) (项目名称)已由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东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珠山湖大道663号、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道88号17C1地块、武汉市蔡甸区凤亭二路 19 号、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万家湖路 196 号园区 。
建设规模: 对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2025年-2026年园区零星维修和红柱子办公楼入驻整体修缮 。
其他: / 。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 研发总院2025年-2026年园区零星维修+红柱子办公楼入驻整体修缮项目(二次)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纪要、补充通知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工程内容 。
标段划分: / 。
计划工期: 73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以业主通知为准 。
节点工期:研发总院2025年-2026年园区零星维修项目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 2 年。
红柱子办公楼入驻整体修缮项目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完工。
合同估算价: / 。
2.3 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如下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招标文件其他章节关于“投标人资格要求”需提供证明材料与第一章不一致处,以第一章“投标人资格要求”列明证明材料为准):
3.1.1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采购项目的法人,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在证书换领前仍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或服务能力。
3.1.1.1以下材料投标人无需直接提供扫描件,评标时按照以下标准评审:
(1)投标人的基本信息
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结果为准,登记状态应为正常或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
(2)投标人的建筑企业资质信息
以开标当日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jzsc.mohurd.gov.cn/)或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链接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平台查询结果为准,资质应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信息
以开标当日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公共服务门户(https://zlaq.mohurd.gov.cn/)或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平台查询结果为准,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4)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
湖北省内的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
投标时以开标当日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https://hbjz.hbcic.net.cn/ythweb/index)查询结果为准。
按照3.1.1.1中规定渠道无法验证投标人资质的,或不满足要求的,将被否决投标。
3.1.1.2以下材料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扫描件,评标时按照以下标准评审:
3.1.2业绩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近 3 年(202 1 年1月1日至本项目开标当日,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个类似 年度日常零星维修或维修改造 业绩且合同金额 200 万元人民币(含税)及以上。
3.1.2.1以下材料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扫描件或截图,评标时按照以下标准评审:
投标人应提供类似项目业绩的合同扫描件等资料,具体要求如下,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业绩不予认定:
(1)投标人应是合同的施工方(实施人);
(2)合同应有各方的签字或盖章,电子合同、订单等特殊形式合同除外;
(3)合同扫描件应至少包括合同各方名称、工程名称、合同金额、合同日期和签字盖章页,内容清晰且不得有遮挡、涂改;
(4)合同日期以合同生效时间和合同签订时间中较晚的日期为准;
(5)提供的合同应附带一张增值税发票扫描件(金额不限),一张进款单或收款单扫描件(金额不限),进款单或收款单扫描件应带有银行章。
(6)如为框架合同、单价合同、折扣合同等未能体现合同总金额的,应额外提供与之对应的不低于招标项目估算金额的70%用于结算的增值税发票(扫描件)或有买方签字或盖章的结算单。
3.1.3人员要求
3.1.3.1项目经理要求:
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二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房建工程及其项目管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投标人直接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不得为第三方或者退休返聘人员。相关资料和信息要求如下:
3.1.3.1.1 以下材料投标人无需直接提供扫描件,评标时按照以下标准评审:
(1)注册建造师执业信息:以开标当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jzsc.mohurd.gov.cn/)或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链接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平台查询结果为准,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2)安全生产考核信息:以开标当日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公共服务门户(https://zlaq.mohurd.gov.cn/)或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平台查询结果为准查询结果为准,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3)开标前30日内出具的项目经理3个月及以上社保缴费证明:投标人提供登陆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gov.cn/)查询参保证明的验真渠道和验真方法。投标人所在地社保平台未能与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对接的,投标人应提供所在地人社部门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查询验真渠道和验真方法;不能查询、验真的,投标将被否决。
3.1.3.1.2 以下材料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扫描件,评标时按照以下标准评审:
(1)提供劳动合同扫描件:合同应有各方的签字或盖章,内容清晰且不得有遮挡、涂改,合同日期以合同生效时间和合同签订时间中较晚的日期为准。
(2)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项目经理的承诺书。
3.1.3.2其他重要项目成员要求
(1)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 年以上主管施工技术经验。
(2)质量管理:具备土建工程质量员职业培训合格证。
(3)安全管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1.3.2.1以下材料投标人无需直接提供扫描件,评标时按照以下标准评审:
(1)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以开标当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jzsc.mohurd.gov.cn/)或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链接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平台查询结果为准,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2)安全生产考核信息:以开标当日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公共服务门户(https://zlaq.mohurd.gov.cn/)或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平台查询结果为准查询结果为准,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3)其他重要项目成员开标前30日内出具的3个月及以上社保缴费证明:投标人提供登陆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gov.cn/)查询参保证明的验真渠道和验真方法。投标人所在地社保平台未能与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对接的,投标人应提供所在地人社部门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查询验真渠道和验真方法;不能查询、验真的,将被否决。
3.1.3.2.2 以下材料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扫描件,评标时按照以下标准评审:
(1)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2)土建质量员职业培训合格证。
(3)其他重要项目成员劳动合同扫描件:合同应有各方的签字或盖章,内容清晰且不得有遮挡、涂改,合同日期以合同生效时间和合同签订时间中较晚的日期为准;
3.1.4财务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即2021 年-2023年不得连续亏损,且3年的资产负债率(资产负债/资产总额×100%)均小于100%,以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为评审依据。
3.1.4.1 以下材料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扫描件,评审时按照以下标准评审:
(1)2022年10月以前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需提供扫描件;
(2)2022年10月以后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除提供扫描件外,还需同时提供财务审计报告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的查询方法,评审时将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不能查询、查询结果不符合要求的,投标将被否决。
注:投标人成立较晚的,只评审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采用联合体方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要求。
3.1.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标段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6)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存在控股或参股等关联关系;
(7)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8)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9)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0)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1)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
(12)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的;
(13)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的;
(14)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发布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5)被列入《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mil.cn)发布的“失信名单”和“暂停资格名单”;
(16)处于被东风公司列入黑名单的有效期限内,或者与被东风公司列入黑名单主体存在关联关系的;
(17)被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公布在《假冒中央企业名单》的;
(18)未按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信用承诺书》的;
(1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转包、违法分包及其它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2)通过平台上传涉及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包括涉密资质证书等视为密件管理的文件。
注:第(12)-(17),以开标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法采用 资格后审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且为首次参加东风公司采购招投标交易平台(平台登录网址:https//etp.dfmc.com.cn/)投标活动的投标人须登录东风公司采购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网上免费注册,注册时需提交相关资料到东风公司采购招投标交易平台,经平台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完成注册,完成注册后方可办理企业数字认证证书及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个人数字认证证书。投标人可在东风公司采购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网上注册、CA办理及电子投标操作指南。若投标人未及时在东风公司采购招投标交易平台中注册并办理CA,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已办理注册并取得CA证书的投标人可忽略本步骤。
已办理手机CA(标证通)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CA的投标人,如CA注册信息发生变动,应及时更新,并关注CA的有效期,以维持其有效可使用。因CA注册信息未及时更新等原因导致的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4.2投标人在2024年10月30日至 2024年11月4日 (北京时间,下同),凭手机CA(标证通)及密码(也可凭在东风公司采购招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后获得的用户名及密码)登录东风公司采购招投标交易平台入口(网址:https//etp.dfmc.com.cn/缴纳招标文件的费用及平台信息技术服务费(平台信息技术服务费缴纳方式和标准详见网站公示)后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过时不售。未按规定从东风公司采购招投标交易平台购买招标文件的,不能参加投标。(具体操作参见“东风公司采购招投标交易平台”—操作指南)。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800 元。
4.4招标文件购买费用支付方式:平台内支持的任一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下简称“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11月21日9时30分 。
5.2本次投标只接受电子投标文件,不接收纸质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逾期无法递交。
5.3 以U盘形式递交的投标文件附页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
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 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车城大道7号,东风公司采购招投标交易平台武汉交易中心。
5.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已进行电子签章(包括企业电子印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个人电子印章)且经过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东风公司采购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递交,以东风公司采购招投标交易平台回复的《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成功回执单》作为成功递交并被接收的依据。
6.投标相关事宜
/ 。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东风公司采购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etp.dfmc.com.cn/)发布。
8.2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东风公司采购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的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招标文件、澄清、变更、补遗、中标结果通知等招标过程信息,一经东风公司采购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9.注意事项
9.1投标人须办理手机CA(标证通)后才能进行网上购买招标文件、澄清答疑、制作投标文件、加密递交投标文件及解密投标文件等业务。投标人可从东风公司采购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网上注册、手机CA(标正通)办理及电子投标操作指南。注册时需提交相关资料到东风公司采购招投标交易平台,经平台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完成注册,手机CA(标证通)可同步办理。
9.2投标人在使用东风公司采购招投标交易平台时遇到各类操作问题时(如:投标人网上注册及CA证书办理、使用投标客户端编制文件、递交文件时遇到的技术问题等),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与东风公司采购招投标交易平台客服联系,咨询解决办法:
(1)点击东风公司采购招投标交易平台登录首页中的智能机器人进行在线咨询;
(2)拨打客服电话: 027-******** 。
9.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如遇到本项目的具体业务问题,请向招标代理机构项目经理进行咨询。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电 话: 152*****387
地 址: 湖北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珠山湖大道663号
电子邮件: fengn@dfmc.com.cn
联 系 人: 冯娜
招标代理机构: 东风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电 话:138*****574
地 址:武汉经济开发区振华路46号(硃山湖大道与振华路交汇处)
电子邮件: lmz@dfmbidding.com
联 系 人:罗梦章
11.异议受理
11.1若对招标公告内容有异议,可按如下信息递交书面形式的异议函。
联 系 人: 罗梦章
电 话: 138*****574
电子邮件: lmz@dfmbidding.com
11.2异议函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事实依据及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
(3)异议函应由异议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若异议提出者为与本项目具备其他利害关系的自然人,应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和本人签字的异议函。
11.3若对招标文件有异议,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异议期限内,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异议函。
11.4就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投诉的,应当先提出异议。
12.监管机构
监管单位: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候静
联系电话:027-********
邮箱:swxx@dfmc.com.cn
13.重要提示
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重要提示。
为更好的服务贵单位规范参与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东风公司)范围内的采购招标活动(包括并不限于招标、询比、竞卖等),基于“双方约定、提前告知”原则,现以招标项目为例,提示相关注意事项如下:
13.1 关于关联单位参与同一项目投标
请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初步评审/关联关系认定”“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关联关系”相关内容。
评审中,若发现不同投标单位存在关联关系,并经核实被认定为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等行为的,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相关条款进行处置。可能导致的后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被否决、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以及被列入东风公司黑名单。对于已经中标的供应商,其中标资格也将被取消。
13.2 坚决打击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
招标人依法依规采取技术措施,对弄虚作假、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进行坚决打击。
在评审过程中,将借助电子交易平台的技术手段,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初步评审”相关规定,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电子信息比对分析、内容查重分析等,并将结果提交给评标委员会。经核实,若发现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存在电子信息一致或内容雷同的情况,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否决相关投标;属于弄虚作假、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情形的,将被列入东风公司黑名单。
13.3重要提示
投标应避免使用非唯一硬盘系列号的电脑、公共场所电脑或者公共网络下载或者上传文件;出现电子交易异常信息的,将被否决投标;查实串通投标的,将被依法依规处罚。
投标人(参与人)应正确填写相关信息,姓名应填写全称,不得填写某先生、某女士或者拼音;身份证号应真实有效,避免错漏,否则将有被判定为“提供虚假信息”的风险。
东风公司采购招投标交易平台为公共互联网平台,任何单位或个人严禁上传涉及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包括涉密资质证书等视为密件管理的文件,否则其投标文件或响应文件将被否决;已中标(成交)的,将取消其中标(成交)资格;已进入合同履行阶段的,业主有权终止合同履行。同时,相关单位或个人需承担对业主和东风公司采购招投标交易平台造成的全部损失。
参与相关采购招标活动,即表示贵单位接受采购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任何违反采购招标文件规定的行为都将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敬请知悉并严格遵守。
2024 年 10 月 30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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