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峰矿区市政设施建设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峰峰矿区市政设施建设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峰峰矿区市政设施建设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峰峰矿区市政设施建设提升项目设计已由峰峰矿区行政审批局以峰审批投资[2024]6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邯郸市峰峰矿区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债资金、上级专项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邯郸市峰峰矿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对峰峰矿区的供热、供水、排水等管线进行更新改造和设备更新 2.1.1 项目名称: 峰峰矿区市政设施建设提升项目设计 2.1.2 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拟对峰峰矿区的供热、供水、排水等管线进行更新改造和设备更新。其中: 供水管网部分:更新改造*****m,管材为PE管和球墨铸铁管,管径为DN100~DN400; 雨水管网部分:更新改造*****m,管材为预应力钢筋混凝土承插圆管,管径为D600~D800; 改造混错接的雨污水管网部分:更新改造*****m,管材为预应力钢筋混凝土承插圆管和HDPE管,管径为D400~D1000; 供热管网部分:更新改造******m,管材为球墨铸铁保温管和预制保温钢管,管径为DN50~DN900。 2.1.3 建设地址:峰峰矿区 2.1.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其中初步设计递交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初设审批完成后20日历天。 2.1.5 质量要求:满足发包人要求及工程各方面的需求,达到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规范的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0-31 00:00至2024-11-06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1-20 14: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邯郸市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平台上发布。上发布。 8.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 、“分散评审” 。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 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审。 9.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邯郸市峰峰矿区城市管理局,地址:邯郸市峰峰矿区滏阳东路43号,联系人:刘娟,电 话:0310-*******;代理机构:河北富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石家庄新华区中华北大街233号华林苑1号楼2单元0302 ,联系人:张峥,电话:0311-********。 10.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峰峰矿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服务中心 电话:0310-******* 电子邮箱:jgk*******@163.com 11.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2.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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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政设施建设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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