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绥中县明水满族乡卫生院灾后重建项目
(招标编号:HDCGCS2024-010)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
一、招标条件
本绥中县明水满族乡卫生院灾后重建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为国有资金 426 万元,招标人为绥中县明水满族乡卫生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规模:总建筑面积为 1420 平方米,主楼医护综合楼 1300 平方米,附楼附属用房 120
平方米。主楼共两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绥中县明水满族乡卫生院灾后重建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绥中县明水满族乡卫生院灾后重建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001 绥中县明
水满族乡卫生院灾后重建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
1.企业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要求:建筑工程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0 月 30 日 11 时 30 分到 2024 年 11 月 05 日 16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购买,售价:500 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1 月 11 日 14 时 00 分
递交方式:葫芦岛市龙港区海辰路 93-13B 门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1 月 14 日 14 时 00 分
开标地点:葫芦岛市海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二楼会议室
七、其他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企业,不得参加投标:若存在单
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否
则,均按否决其磋商处理。
2、本项目相关信息均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
发布。
3、获取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施工许可证、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项目经理执业证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授权委托代理人与响应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近期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文件。请将上述
资料影印件打印一份(盖公章),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以接收资料时间为准)送到招标代理
公司。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绥中县明水满族乡卫生院
地 址:绥中县明水满族乡
联 系 人:杨建
电 话:17604291678
电子邮件:mswsy2022@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葫芦岛市海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葫芦岛市龙港区海辰路 93-13B
联 系 人: 徐小雪
电 话: 0429-3094333
电子邮件: hldzbgs@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