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天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2024 年执法装备(专用高拍仪、手持电台)
购置项目比选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YRH-BX-2024-091)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2024 年执法装备(专用高拍仪、手持电台)购置
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15.685 万元,招标人为
天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规模:天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2024 年执法装备(专用高拍仪、手持
电台)购置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2024 年执法装备(专用高拍仪、手持电台)购
置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天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2024 年执法装备(专用高拍仪、手持电台)购
置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
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 6
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供应商须提供 2024 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4)供应商须提供 2024 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
(5)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日前 3 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
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 3 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
明);
(6)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参加比选,若为法人参加比选,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若为被授权代理人参加
比选,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7)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参加比选;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0 月 30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11 月 04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现场或网上领取,供应商于(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下午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持(1)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
组织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和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果法定代表人不能亲自领取,请携带法定代表
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法人章)
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前往天津盛誉融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比
选文件。地址: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 165 号 B102(瑞达春天酒店院内附属用房)招标代理
部;电话:17726074614;联系人:于春燕。比选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5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1 月 06 日 14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 165 号 B102(瑞达春天酒店院内附属用房)开标室纸
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1 月 06 日 14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 165 号 B102(瑞达春天酒店院内附属用房)开标室
七、其他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2024 年执法装备(专用高拍仪、手持电台)购置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15.685 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交通运输综
合行政执法总队。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比选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2024 年执法装备(专用高拍仪、手持电台)购置
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2024 年执法装备(专用高拍仪、手持电台)购置项
目。
三、比选响应单位资格要求
(001)天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2024 年执法装备(专用高拍仪、手持电台)购置
项目)的比选响应单位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
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 6
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供应商须提供 2024 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4)供应商须提供 2024 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
(5)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日前 3 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
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 3 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
明);
(6)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参加比选,若为法人参加比选,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若为被授权代理人参加
比选,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7)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参加比选;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0 月 30 日 08 时 30 分至 2024 年 11 月 4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现场或网上领取,供应商于(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下午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持(1)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组织证
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果法定代表人不能亲自领取,请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
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法人章)及被
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前往天津盛誉融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比选文
件。地址: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 165 号 B102(瑞达春天酒店院内附属用房)招标代理部;
电话:17726074614;联系人:于春燕。比选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500 元,售后不退。
五、比选响应文件的递交
比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1 月 6 日 14 时 30 分
比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 165 号 B102(瑞达春天酒店院内附属用
房)开标室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1 月 6 日 14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 165 号 B102(瑞达春天酒店院内附属用房)开标室
七、其他
本次招标范围:
天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2024 年执法装备(专用高拍仪、手持电台)购置项目,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比选文件和项目需求书。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无。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天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地址:天津市东丽区津汉公路 889 号
联系人:孟老师
电话:24941192
电子邮件:无
采购代理机构:天津盛誉融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 165 号 B102(瑞达春天酒店院内附属用房)
联系人:于春燕
电话:17726074614
电子邮件:tjsyrhzbdl@163.com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招标人监督部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地 址:天津市东丽区津汉公路 889 号
联 系 人:孟老师
电 话:2494119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盛誉融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 165 号 B102(瑞达春天酒店院内附属用房)
联 系 人: 于春燕
电 话: 17726074614
电子邮件: tjsyrhzbdl@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