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电动押运车采购项目

纯电动押运车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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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金盾公司纯电动押运车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DDKLKCG-20241028)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丹东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丹东金盾公司纯电动押运车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
源为自筹资金 72 万元,招标人为丹东市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 2 台纯电动押运车,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货物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丹东金盾公司纯电动押运车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丹东金盾公司纯电动押运车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所投产品制造商必
须为公安部指定提供特种警用车辆的生产企业,须承诺在交车前提供公安部相应的质检报告
及靶场实弹检测图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0 月 31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11 月 06 日 16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电子邮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1 月 20 日 13 时 30 分
递交方式:丹东科莱科全过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汇友友谊大厦
2#205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1 月 20 日 13 时 30 分
开标地点:丹东科莱科全过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开标室
七、其他
投标人领取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
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
(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
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并写明
联系人、联系电话。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获取文件的投标人,必须在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前向指定电子邮箱
ddklkzb@163.com 发送邮件,邮件主题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邮件内容须包含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同时将以上材料发扫描件
送至邮箱。不接受未按上述要求向指定电子邮箱发送具体信息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丹东市交通运输集团。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丹东市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丹东市振兴区房坝 7 号楼
联 系 人:毕部长
电 话:0415-3155952
电子邮件:ddklkzb@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丹东科莱科全过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汇友友谊大厦 2#205 室
联 系 人: 张旭升
电 话: 0415-2516003
电子邮件: ddklkzb@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纯电动押运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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