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乐至县文化体育中心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查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资阳市,乐至县
一、招标条件
本乐至县文化体育中心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查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65 万元,招标人为乐至县新城投资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该项目拟新建体育馆及体育场、市民中心、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等。对本项
目施工图开展审图服务,并出具审图报告以及法律法规或采购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乐至县文化体育中心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查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乐至县文化体育中心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查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供
应商的申请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无行贿犯罪记
录。
(2)供应商须提供“截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
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诺函”。
注: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
网’网站等渠道对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并将查询记录存档。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视为存在不良信用
记录,参与本项目的将被拒绝。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认定书二类及以上资质(审查业务范
围须包含:房屋建筑、市政行业),提供 2021 年施工图审查机构换证认定名录截图。;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0 月 31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1 月 06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磋商文件自 2024 年 10 月 31 日至 2024 年 11 月 06 日 9:00- 17:00(北京时
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网上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 200
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注: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交以下资料:(1)
购买磋商文件时,请先自行下载磋商文件附件中的《采购文件购买登记表》、《介绍信》(介
绍信格式可自拟),并按相关要求填写信息;(2)将已填写的《采购文件购买登记表》、《介
绍信》(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后扫描成图片发送至 524374482@qq.com。
《采购文件购买登记表》、《介绍信》(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请于采购
活动当日交至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
供应商信息;若因供应商提供的错误信息,对其参加后续采购活动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
行承担所有责任(若供应商需变更报名信息,请于获取磋商文件截止之日前到采购代理机构
重新登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1 月 11 日 14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 1288 号泰达时代中心 1 号楼 21 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1 月 11 日 14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 1288 号泰达时代中心 1 号楼 21 楼
七、其他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乐至县新城投资有限公司(采
购人)委托,拟对乐至县文化体育中心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查服务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
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乐至县文化体育中心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查服务。
3.采购人:乐至县新城投资有限公司。
4.采购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资金情况
本项目预算金额 65 万元。
资金来源:已落实。
三、采购项目简介
本项目共计一个包件,采购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凡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对采购
内容进行投标的,必须按采购文件要求制作响应文件和电子档,并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供应商的申请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无行贿犯罪记
录。
(2)供应商须提供“截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
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诺函”。
注: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
网’网站等渠道对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并将查询记录存档。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视为存在不良信用
记录,参与本项目的将被拒绝。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认定书二类及以上资质(审查业务范
围须包含:房屋建筑、市政行业),提供 2021 年施工图审查机构换证认定名录截图。
六、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磋商文件自 2024 年 10 月 31 日至 2024 年 11 月 06 日 9:00-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
除外)在网上获取。
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 200 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
格不能转让)。
注: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购买磋商文件时,请先自行下载磋商文件附件中的《采购文件购买登记表》、《介绍信》(介
绍信格式可自拟),并按相关要求填写信息;(2)将已填写的《采购文件购买登记表》、《介
绍信》(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后扫描成图片发送至 524374482@qq.com。
《采购文件购买登记表》、《介绍信》(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请于采购
活动当日交至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
供应商信息;若因供应商提供的错误信息,对其参加后续采购活动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
行承担所有责任(若供应商需变更报名信息,请于获取磋商文件截止之日前到采购代理机构
重新登记)。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 年 11 月 11 日 14:00(北京时间)。
八、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
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九、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 年 11 月 11 日 14:00(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十、磋商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 1288 号泰达时代中心 1 号楼 21 楼。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乐至县新城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乐至县天池镇池南路 55 号
联 系 人:尹然
电 话:028-2333093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 1288 号泰达时代中心 1 号楼 21 楼
联 系 人: 刘先生
电 话: 18884538539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