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节能平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乙炔采购采购公告

中节能平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乙炔采购采购公告

b98a8f5f-37dc-4bb6-94c6-0c6877d70bab 2024-10-31 中节能(平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乙炔采购采购公告
2024-10-31 08:23:01

中节能(平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乙炔采购询比公告

中节能(平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比工作。

一、标段(包)名称:中节能(平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乙炔采购
二、标段(包)编号:202*****030186*****1001
三、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四、采购人(采购组织人):中节能(平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五、代理机构: 无
六、项目概况:
(一)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二)项目概况:本工程规划日处理垃圾能力为1000吨建设规模,分期建设,其中:一期建设一条 600t/d 生活垃圾焚烧生产线,配套一台15WM中温次高压高转速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二期建设一条 400t/d 生活垃圾焚烧生产线,本次招标为一期建设内容。
七、采购货物内容与数量:负责平山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激波吹灰器乙炔气的供货,供货数量750瓶,分批次供货,接到甲方供货电话通知后12小时内按照甲方要求的数量完成供货,详见第四章技术要求。
八、采购货物主要技术规格要求:1.依照国家GB/T3863-1995、GB6819-2004等标准执行。2.瓶体要求带防滑防震橡胶圈,瓶口要求佩戴保护帽,瓶体不得受伤磨损,瓶体有检测合格证,气瓶标识符合GB∕T 7144-2016 3 .40L每瓶的含气量不低于40L。乙炔净重不低于3.5kg,乙炔含量大于等于98.9%;详见项目《技术规范书》。
九、采购货物交货期(工期)要求:合同签定后,分批次供货,接到甲方供货电话通知后12小时内按照甲方要求的数量完成供货。 具体交货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十、采购货物交付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平山县东回舍镇郜家庄村东原水泥厂院内厂内乙炔间。
十一、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2.供应商需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本次采购接受代理商参与。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原厂商代理授权书或购销合同证明响应货物来源。且一个原厂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本项目响应报价;原厂商不得与其授权委托代理商共同参与本项目响应报价。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4.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企业运营正常,未处于歇业、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等非正常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须提供2023年财务报表资料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审计的审计报告)。 5.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 (http://www.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 6.近三年内,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出现成交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及供货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采购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响应。8.供应商须提供响应货物的质量证明书或检验报告,证明其响应货物满足采购要求。 9.供应商须提供自身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2个乙炔销售业绩,并应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价格页、供货范围及规模、签字盖章页等内容的证明材料;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采购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响应。 10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十二、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0月31日 到 2024年11月07日23时59分
(二)采购文件获取方式: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ebidding.cecep.cn/)选择本项目进行报名,完成平台服务费缴纳后,直接下载采购文件。
十四、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ebidding.cecep.cn)响应文件递交菜单完成线上报价并递交响应文件。
十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8日 09时30分
十六、响应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免收。
十七、平台操作说明:
(1)凡是拟参与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先在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ebidding.cecep.cn/)上完成注册审核后,方可办理在线报名、缴纳平台服务费后获取采购文件。
(2) 电子采购平台技术服务热线:0512-********
十八、公告发布媒介:
本公告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ebidding.cecep.cn/)对外发布
十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节能(平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平山县东回舍镇郜家庄村东原平山县水泥厂院内
联系人:田郜锋
电话:176*****227
邮箱:zjnpscg@163.com
田郜锋 签于 2024/10/31 08:22:15
附件:采购公告.pdf
项目概况
  •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 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 文件领取截止时间:2024-11-07
  •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11-08 09:30:00
公告内容
附件:采购公告.pdf

中节能(平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乙炔采购询比公告

中节能(平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比工作。

一、标段(包)名称:中节能(平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乙炔采购
二、标段(包)编号:202*****030186*****1001
三、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四、采购人(采购组织人):中节能(平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五、代理机构: 无
六、项目概况:
(一)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二)项目概况:本工程规划日处理垃圾能力为1000吨建设规模,分期建设,其中:一期建设一条 600t/d 生活垃圾焚烧生产线,配套一台15WM中温次高压高转速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二期建设一条 400t/d 生活垃圾焚烧生产线,本次招标为一期建设内容。
七、采购货物内容与数量:负责平山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激波吹灰器乙炔气的供货,供货数量750瓶,分批次供货,接到甲方供货电话通知后12小时内按照甲方要求的数量完成供货,详见第四章技术要求。
八、采购货物主要技术规格要求:1.依照国家GB/T3863-1995、GB6819-2004等标准执行。2.瓶体要求带防滑防震橡胶圈,瓶口要求佩戴保护帽,瓶体不得受伤磨损,瓶体有检测合格证,气瓶标识符合GB∕T 7144-2016 3 .40L每瓶的含气量不低于40L。乙炔净重不低于3.5kg,乙炔含量大于等于98.9%;详见项目《技术规范书》。
九、采购货物交货期(工期)要求:合同签定后,分批次供货,接到甲方供货电话通知后12小时内按照甲方要求的数量完成供货。 具体交货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十、采购货物交付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平山县东回舍镇郜家庄村东原水泥厂院内厂内乙炔间。
十一、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2.供应商需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本次采购接受代理商参与。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原厂商代理授权书或购销合同证明响应货物来源。且一个原厂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本项目响应报价;原厂商不得与其授权委托代理商共同参与本项目响应报价。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4.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企业运营正常,未处于歇业、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等非正常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须提供2023年财务报表资料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审计的审计报告)。 5.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 (http://www.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 6.近三年内,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出现成交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及供货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采购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响应。8.供应商须提供响应货物的质量证明书或检验报告,证明其响应货物满足采购要求。 9.供应商须提供自身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2个乙炔销售业绩,并应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价格页、供货范围及规模、签字盖章页等内容的证明材料;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采购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响应。 10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十二、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0月31日 到 2024年11月07日23时59分
(二)采购文件获取方式: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ebidding.cecep.cn/)选择本项目进行报名,完成平台服务费缴纳后,直接下载采购文件。
十四、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ebidding.cecep.cn)响应文件递交菜单完成线上报价并递交响应文件。
十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8日 09时30分
十六、响应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免收。
十七、平台操作说明:
(1)凡是拟参与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先在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ebidding.cecep.cn/)上完成注册审核后,方可办理在线报名、缴纳平台服务费后获取采购文件。
(2) 电子采购平台技术服务热线:0512-********
十八、公告发布媒介:
本公告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ebidding.cecep.cn/)对外发布
十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节能(平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平山县东回舍镇郜家庄村东原平山县水泥厂院内
联系人:田郜锋
电话:176*****227
邮箱:zjnpscg@163.com
田郜锋 签于 2024/10/31 08:22:15
附件:采购公告.pdf
,河北,石家庄市,平山县,石家庄,0512-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乙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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