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检实验室显微观察仪器及配套设备采购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文检实验室显微观察仪器及配套设备采购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镇江市公安局文检实验室显微观察仪器及配套设备采购 JSZC-******-ZCJS-G2024-0002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11-20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JSZC-******-ZCJS-G2024-0002
项目名称:镇江市公安局文检实验室显微观察仪器及配套设备采购
预算金额:204.******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80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文检实验室显微观察仪器及配套设备1套,详细内容及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2.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及苏财购【2021】34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只接受中小微企业投标。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推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300号)。本项目为货物类,所属行业为工业。中小企业参与投标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 。
3.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要求,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享受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同比例扣除的优惠政策。监狱和戒毒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同比例扣除的优惠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无特定资格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
方式:在线获取(登录http://jszfcg.jscz.gov.cn/jszc/login点击供应商进入系统),“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
售价:0.00元
2024-11-20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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