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半岛B区半岛苑高空抛物镜头改造工程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东方半岛B区半岛苑高空抛物镜头改造工程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 东方半岛B区(半岛苑)高空抛物镜头改造工程 | ||
项目编号: | 2460A******* | ||
项目地址: | 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东方半岛社区布龙路2号半岛苑 |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为东方半岛B区(半岛苑)高空抛物镜头改造工程,针对半岛苑B区居民楼进行高空抛物监测系统的设计,设备设施、应用系统、管理平台的采购,工程施工及售后服务。 | ||
公告名称: | 东方半岛B区(半岛苑)高空抛物镜头改造工程 | ||
公告发布媒体 | 深圳阳光采购平台,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
公告信息: | None | ||
采购单位名称: | 深圳市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半岛苑物业服务中心 | ||
交货期(天): | 90 | ||
交货期说明: | 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全部验收(含安装和调试) | ||
招标/采购范围: | 针对半岛苑居民楼进行高空抛物监测系统的设计,设备设施、系统应用、管理平台的采购,工程施工及售后服务。 | ||
资格条件: |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国境内组织; 2.投标人须具备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二级或以上资质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3.所投标主要设备(智能摄像头以及高空抛物智能识别设备)须提供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原厂证明文件; 4.投标人近五年(2019年1月1日以后)需有同类业绩; 5.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转包、分包(提供承诺函); 8.其他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 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处于破产、重组状态的; b) 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c) 投标人资产被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d)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严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 e)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行为的。 | ||
联系人: | 卢广 | ||
联系电话: | 07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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