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海吉星园区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天津海吉星园区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 天津海吉星园区交通安全设施工程 | ||
项目编号: | 241LA******* | ||
项目地址: | 天津海吉星 |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包括:交通标线(指示标线、禁止标线)、隔离护栏、减速设备(减速带)、停车位。沥青道路采用热熔标线,混凝土道路采用冷喷标线。 | ||
公告名称: | 天津海吉星园区交通安全设施工程 | ||
公告发布媒体 | 深圳阳光采购平台,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
公告信息: | None | ||
采购单位名称: | 天津海吉星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 | ||
交货期(天): | 10 | ||
交货期说明: |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 | ||
招标/采购范围: | 交通标线(指示标线、禁止标线)、隔离护栏、减速设备(减速带)、停车位。沥青道路采用热熔标线,混凝土道路采用冷喷标线。其中,道路标线*****米,斑马线918米,停止线155米,禁停网格线1600米,铸钢减速带132米,隔离护栏420米,采购停车位88个等 | ||
资格条件: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供应商须具备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或开标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投标单位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和依法缴纳税收的有效票据凭证;(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成立不足1个月的投标单位可提供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至开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法定代表人在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至开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在被授权人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 | ||
联系人: | 史勇 | ||
联系电话: | 187*****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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