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能力建设仪器设备招标公告

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能力建设仪器设备招标公告

抚州市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江西省临川区环境保护局委托,经监管部门批准对该单位环境监察能力建设仪器设备进行国内电子化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采购预算价为66万元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单位

备注

1

便携式移动执法终端

40

移动执法能力建设

2

笔记本电脑

4

3

高速上网卡

3

4

便携式打印机

3

5

便携式扫描棒

3

6

录音笔

3

7

执法箱

3

8

数码摄像机

3

9

执法记录仪

3

10

移动电源

3

11

强光手电

3

12

声级计校准器

1

13

液体致密型化学防护服

2

应急能力建设

14

应急现场工作服(套)

3

15

易燃易爆气体检测仪

2

16

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

2

17

辐射报警装置

2

18

医用急救箱

2

19

应急录音设备

2

20

防爆对讲机

4

21

高精度GPS卫星定位仪

1

22

激光测距仪望远镜

1

23

手持式GPS

3

二、投标人应满足以下条件:

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5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具备必需的设备书面承诺函原件、具备履行合同所具有专业技术书面承诺函原件);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或税收完税证明或免税证明、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投标单位自行出具的承诺函原件);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

3.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法人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均为原件);

4. 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执法记录仪、声级计校准器、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高精度GPS卫星定位仪)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特别提醒:开标时,投标人应提交以上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未提供或提供不全做无效标处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拟投标人可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抚州市站(网址:http://fzggzy.jiangxi.gov.cn/fzzbw/)网上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到帐时间提交投标保证金即视为报名,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

四、投标保证金:需按标书要求缴纳,否则做自动放弃投标处理。各投标人交纳费用时应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和缴费人的名称。交费人名称应与参加投标企业名称一致,否则其投标视为无效。

五、开标时间: 2016年11月15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必须在开标时间前上传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抚州市本级站(网址:http://fzggzy.jiangxi.gov.cn/fzzbw/),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将导致投标无效。开标时以投标文件电子版为准。为防止因电子评标系统故障导致电子评标进行不下去,开标时须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一份正本,三份副本)。(如遇此种情况,在请示本项目的监管部门后,再与纸质版正本投标文件为准,进行纸质评标,如未提供,视同放弃)。

六、开标地点:临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CA数字证书出席开标大会)

八、已下载招标文件且缴纳了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此次投标,应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放弃此次投标。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招标,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采购单位:江西省临川区环境保护局

联 系 人:范先生

联系电话:138*****196

单位地址:抚州市临川区上顿渡镇建设东路403号

代理机构:抚州市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卢女士

联系电话/传真:139*****066 ****-*******

公司地址:抚州市玉茗大道延伸段东侧

监督电话:****-*******



标签: 仪器设备 环境监察 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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