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自行车棚及其他服务(2次)招标公告

公共自行车棚及其他服务(2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盐城富通广告有限公司公共自行车棚采购及其他服务项目(项目名称)已经上级批准实施,工程所需资金由建设单位筹措解决。项目业主为盐城富通广告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盐城富通广告有限公司公共自行车棚采购及其他服务项目(货物)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且包括公共自行车亭立柱下砼基础及预埋件,5米的配电管线(且需将电源接通并调试合格),具体工程量详见工程施工图纸。质保期内的维修、保养等全部内容,项目总造价约49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要求。
2.2施工地点:盐城市市区。
2.4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内容,并通过招标人和相关部门的验收。计划开工时间为2016年11月。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工程共分 2 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一标段:标段编号:GYC*************** ,A区,为132座;
二标段:标段编号:GYC***************,B区,为139座;
每个投标人可同时投2个标段,但最多只能中1个标段;
每个项目负责人可同时投2个标段,但最多只能中1个标段。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范要求,同时满足招标人要求,产品要通过行业主管部门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3.4.1投标人须具备专业生产制作公共自行车亭、棚或公交候车亭、棚的独立法人企业资质;
3.4.2须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合法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企业。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财务上独立、合法、且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无直接利害关系、隶属关系的潜在投标人才能参加投标。
3.4.3投标人须具有2013年1月1日以来200万元及其以上承接完成的单项公共自行车亭、棚(或公交候车亭、棚)生产安装工程业绩【投标时需提供合同原件、竣工验收合格证明原件)。已完类似工程实物彩色照片(需注明该项目所在城市及路段,效果图无效),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4.4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信誉,依法纳税,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
3.4.5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并具有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的的建造师。投标时需提供有效的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和劳动合同原件。
3.4.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7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样品评审及评审办法
4.1本次招标需经样品评审,取得《样品认可书》后方可参加本项目投标.
本次属于第二次网上公开招标,原参加第一次网上公开招标已获得《样品认可书》的投标人无需再提供样品进行统一审查。
4.2样品递交时间:
潜在投标人须在2016年11月7日当天将需根据充分理解招标图纸,制作提供15:1的模型,色彩造型与效果图一致的样品送到盐城富通广告有限公司办公室。(联系人:曹经理联系电话:****-******** 。 招标人将在2016年11月8 日组织专家对各投标人所提供的品牌和样品(包含样品色彩、材质等)进行评审。招标人对通过品牌和样品评审单位发放《样品认可书》。投标人凭此“认可书”方可参加盐城富通广告有限公司公共自行车棚采购及其他服务项目的投标。样品评审未通过的单位和未中标单位,投标人可将样品收回,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

4.3样品要求:
投标人所提供投标样品必须符合国家质量、安全相关标准规定。
投标人递交的样品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投标人的品牌及投标人单位名称。投标人必须将样品上的商标等涉及泄露品牌的信息打磨掉。递交样品的同时还需提供产品的说明书、宣传册、检测报告等资料,但所报资料内容不得含有投标人的品牌及投标单位名称
4.4 样品评审原则:招标人组织专家对品牌和样品进行评审(包含样品色彩、材质等)。如投标人的样品色彩、材质等与招标人要求高度一致,则入围。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每个标段为人民币4万元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帐户直接转(汇)至指定的保证金专用账户(递交方式:银行转账进账单、电汇、网汇)。单位名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华夏银行盐城分行,账号:160*****000052433。投标人须凭本人身份证、银行有效票据原件(网汇可为复印件)和人民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盐城市政府西侧市府西路1号国投商务楼C楼5楼)529室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电话:****-********)。
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收据交招标人核验,未提供投标保证金收据或无法确认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一般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退还给投标人。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经招标人同意后仍存于原帐户作为履约保证金一部分;在招标项目货物及安装基本完工时,相关部门验收后,经招标人同意报专业招标办等部门批准后予以退还。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 2016年10月24日至2016年10月31日。
6.2获取方式:请参照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ppt://www.ycsggzy.gov.cn)办事指南模块中的“盐城市公共资源货物与服务采购类系统内报名快速操作指南”,链接地址:********2">http://www.ycsggzy.gov.cn/front/infodetail/?infoid=d3d1925d-3887-4612-887b-8623a4e5db6d&categoryNum=********2
意向投标人必须凭CA以“货物与服务供应商”身份登陆会员系统。请还未办理江苏CA的投标人尽快办理,同时完善诚信库信息,保证基本信息审核通过(暂无需现场原件审核,网络提交即可),未提交审核和审核未通过的会员将可能无法操作。
因新启用CA和诚信库,已适当延长了报名期限(招标文件获取期限)。请各投标人尽可能在报名截止日前一天工作时间操作,其他涉及会员系统操作也请尽可能提前进行,留有时间余量,有问题及时咨询新点软件公司(****-********)。因无法正常操作而错过报名期限和影响投标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8.公告的修改或中(终)止
本次招标公告如有修改或中(终)止,将以“补充公告”形式在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ppt://www.ycsggzy.gov.cn上发布,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上网查阅,否则,其引起的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盐城富通广告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盐城市区 地 址:亭湖区东林路188号现代华庭东园2#108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曹经理 联 系 人: 范晶晶
电 话: 89887669 电 话: 189*****487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4@qq.com">********4@qq.com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16年 10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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