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效节水改造1招标公告
高效节水改造1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乌苏市西湖镇2016年高效节水改造项目已由塔城地区水利局和塔城地区财政局以塔地水发【2016】28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治区补助资金及自筹资金。项目法人为乌苏市西湖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新疆新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乌苏市西湖镇。
2.2 招标范围:改建渠道5.288km;配套建筑物7座;滴灌首部改建沉砂池10座;具体工程量详见招标文件。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施工标实施。
2.4工期要求:2016年11月18日开工,2017年5月30日完工(有效工期90日历天)。
2.5本项目的工程发包价详见招标文件。评标方法采用随机抽取法。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不在“不得参加全疆范围内与水利工程建设相关工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公告内,须经自治区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基本信息登记,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0月30日至2016年11月3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站(www.xjslt.gov.cn)“招标公告”栏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电子版。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1月11日上午12:00(北京时间),地点为:塔城市光明路54号地区住建局六楼(塔城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8.联系方式
招标人:乌苏市西湖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李文宝
电话:135*****111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新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西虹东路548号铁通大厦六楼
联系人:罗萍、蒲小丽
电话/传真:****-*******、159*****732
标签: 高效节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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