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装招标公告
服装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浙江求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受龙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就龙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服装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特邀请你单位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龙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服装采购项目,编号:QSZFCG*******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龙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服装采购项目,本项目采购包括冬执勤服、多功能大衣、春秋作训服、作训鞋等。预算约24.5万。要求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三、合格的询价供应商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经采购人资格审查通过并收到邀请函的生产厂家或其授权的代理商。
四、报名及领取询价文件方式
1、现场报名日期:2016年10月24日至2016年10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00双休日除外)。
2.现场报名地点:到浙江求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龙游县荣昌路177号求是大楼二楼)。
3、现场报名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纸质询价文件费用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一概不退。
五、提交答疑截止时间:本次询价文件自公告信息发布之日起,公示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和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供应商可下载。如对询价文件有异议,请在2016年10月26日11:30前以书面形式向浙江求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提出,逾期概不受理。
六、答疑回复时间:询价文件的答疑、补充、修改等于2016年10月26日16:30前在浙江政府采购网、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布,请各供应商必须注意。
七、询价文件接收信息
询价文件接收时间和地点:询价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2016年10月27日9:30时前送至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327室。
询价文件接收人:袁女士。
递交询价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10月27日9:30时。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询价文件恕不受理。
其他有关事项:递交询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按规定交付询价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通过交易中心采购保证金自助查询退还系统确认。因投标单位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步骤和要求操作而导致保证金缴纳无效的,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询价保证金:人民币贰仟肆佰元
交付方式:电汇/网上银行(必须从投标单位账户汇出)
收款单位(户名):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龙游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识别码:********60(必须在用途/附言/摘要/备注等栏中正确填写识别码十位数字,否则保证金与项目(标段)无法关联,视同未缴纳)
注:因各银行推送信息有别,若出现用途、附言、摘要或备注等多处空白,请都填上识别码,以便中心保证金系统能及时准确关联项目。中心联系电话:****-*******。
①投标供应商在缴纳保证金后必须通过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左侧[采购保证金查询],打印投标保证金查询记录表作为保证金缴纳凭证,作为实质性响应文件放入投标文件中。未成功关联项目(标段)的无法查询打印。
②投标保证金必须按项目(有标段按标段)一次性足额缴纳,若多缴、少缴,多标段混交,系统都将无法确认,保证金视同未缴纳。十位数字识别码必须填写正确,否则系统无法确认,保证金视同未缴纳。
③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方名称必须和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不允许以分公司、子公司、个人等其他名义缴纳,否则保证金视同未缴纳。
④项目流标后保证金即退还,重新招标的项目重新分配识别码,投标单位必须重新按要求缴纳,并重新打印投标保证金查询记录表。
⑤投标单位缴纳保证金后,由于各种原因未能与项目(标段)关联的,其保证金的退还请到交易中心网-资料下载-政府采购栏下载投标保证金退款申请表传真至********771办理退还手续。
⑥其他关于保证金未尽事宜,详见交易中心网-资料下载-政府采购栏《关于采购保证金启用自助查询退还系统的通知》。
八、开始询价的有关信息
开始询价时间:2016年10月27日9:30时。
询价地点: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327室(龙游县荣昌路荣昌广场行政办公楼3楼横道)。
九、本次询价联系事项
联系人:浙江求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袁女士、李女士电话:****-******* 7883055(传真)
龙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董女士电话:****-*******
联系地址:龙游县荣昌路177号二楼
十、其他
1. 未注册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供应商一旦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的,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前的三个工作日内按《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投标人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通知》[浙财采监字〔2009〕28号]文件的规定进行注册申请,否则,浙江求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将拒绝向其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可以直接推荐排名次之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组织招标。
2. 质疑和投诉:供应商如认为询价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浙江求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
3. 供应商对浙江求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浙江求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龙游县财政控购管理科投诉。(电话:****-*******)。
采购单位:龙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代理机构:浙江求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日期:2016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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