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政府采购部分电器设备协议供货资格招标公告
梅州市政府采购部分电器设备协议供货资格招标公告
梅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集中采购机构”)受梅州市财政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梅州市政府采购部分电器设备协议供货资格项目接受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提交密封报价。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1、 包组号:1
包组内容:梅州市政府采购部分电器设备协议供货资格(2008年4月1日至2009年3月31日)注:部分电器设备指空调机(不含中央空调)
2、用途:办公
3、招标项目的性质:协议供货
4、投标人应对包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内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合格的投标人)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只能以获得国家节能产品认证的产品参与投标,投标人如以未获得国家节能产品认证的产品参与投标,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投标人可以是获得国家销售许可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制造本次协议供货物品的设备制造商或其销售公司或其主管梅州地区销售的分公司;还可以是获得上述有关公司独家专项授权的代理商,但须提供制造商或其销售公司出具的制造商或其销售公司在本次协议采购所属地区范围内没有设立分公司的说明函。每个包中拥有节能产品认证产品的制造商只允许有一名代表参与投标。
4、合格的投标人可就所有包或个别包进行投标,可代表一家或多家本次协议采购产品的制造商参与投标。
5、已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工本费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08年2日29至2008年3月19日(办公时间)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梅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梅州市江南嘉应东路)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现场报名
4、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 300 元/套;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08年3月21日上午8:30-9:00
2、投标截止时间:2008年3月21日上午9:00
3、开标时间: 2008年3月21日上午9:00
4、开标地点:梅州市嘉应东路梅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三楼
五、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梅州市财政局
采购人地址:梅州市江南
采购人联系人:谢先生
采购人联系电话:****-*******
2、集中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名称:梅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集中采购机构地点:梅州市江南嘉应东路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曾先生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电话: ****-*******、*******-***
集中采购机构传真: ****-*******、*******-***
六、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曾先生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 ****-*******-606
梅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00八年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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