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舟山市公安局普陀区分局枪支弹药智能化保险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的公示
关于舟山市公安局普陀区分局枪支弹药智能化保险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的公示
一.采购人名称:舟山市公安局普陀区分局
二.单一来源编号:DYLY-2016-05005
三.采购项目名称:枪支弹药智能化保险柜采购项目
四.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五.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备注 |
1 | 枪支弹药智能化保险柜采购项目 | 批 | 1 | 70 | 枪支弹药智能化保险柜 |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六.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七.申请理由:
根据公安部《公务用枪数字化改造项目建设任务书》和《关于加快推进公务用枪数字化改造建设全面实现枪支动态信息化管理的通知》,以及市局《关于抓紧完成枪支弹药保险柜智能化建设任务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在年内必须完成公务用枪数字化改造项目建设暨枪支弹药保险柜智能化建设工作。枪支弹药保险柜智能化建设工作有较强保密性和安全性,需与全国枪支管理信息系统连通,并且市公安局及其他部分县区级公安分局的建设中标单位均为浙江中安电子工程有限公司,为保证全市公安系统智能枪弹库的统一性和系统顺利联网,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采购活动。
八.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浙江中安电子工程有限公司
2、拟定供应商地址:浙江
九.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序号 | 专业人员姓名 | 专业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1 | 无 | 无 | 无 |
2 | 无 | 无 | 无 |
3 | 无 | 无 | 无 |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论证意见附件:
****************79.doc">单一来源公示.doc
十.其它事项:
1、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反映。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并同时告知舟山市普陀区审批服务与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舟山市公安局普陀区分局
联系人:舟山市普陀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昌正街169号东港商务中心6号楼四层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舟山市普陀区财政局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舟山市普普陀区东港街道昌正街169号东港商务中心6号楼311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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