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及生态环境问题公众举报受理和处理机制的公告
关于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及生态环境问题公众举报受理和处理机制的公告
依据《澄城县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若干措施》(澄环委会发〔2024〕1号)和《澄城县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澄办字〔2021〕20号),我局全面梳理了有关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工作事项,现予以公布。
一、县住建系统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
(一)指导“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工作实施。
(二)指导监督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工作,与县生态环境分局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监督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
(三)指导绿色社区建设、城市节水、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工作,组织编制建筑节能工程技术标准。发展装配式建筑,配合相关部门指导城镇清洁取暖工作。
(四)指导做好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工作。
(五)负责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作业中废水、噪声、废气、扬尘、恶臭等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
二、公众举报受理和处理机制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我局举报生态环境问题事项,可以采用以下方式:
(一)电话举报:0913-*******
(二)来信来访:澄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青正街6路口;邮编******)。
收到举报后,我局将依法作出受理或者不受理决定,并将结果及时回复举报人。
澄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0月29日
标签: 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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