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儋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目一期财务竣工决算复核咨询单位的公告
关于遴选儋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目一期财务竣工决算复核咨询单位的公告
一、邀标单位:儋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局
二、项目名称:儋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 PPP 项目(一期)财务竣工决算复核
三、项目概况:儋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目(一期)位于那东公路沿省道波洛线往南宝农场方向6公里处的西北侧,项目于2018年12月10日开工建设,2020年10月16日建成投产,处理规模100吨/日,项目总投资*****.36万元,项目财务决算总投资*****.97万元,拟进行财务竣工决算审核工作。
四、报价内容和要求
本项目最高报价2.9万元人民币。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2.9万元人民币,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按废标处理。
五、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事)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全国注册会计师资格证。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查询的信息,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4.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
六、报价需提供的材料及顺序
1.报价函。
2.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提供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资质(营业执照或相关证明文件等复印件)。
5.提供2024年度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税收和社会保障缴纳记录。
6.提供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三类不良信用记录证据截图
7.业绩要求提供三年来不少于5份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8.提供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成立年限不足的以实际注册年限为准)。
9.提供企业须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相关信息或承诺函。
10.提供材料真实声明函。
11.提供一份书面(含电子版)报名材料
七、其他事项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6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
2.提交报价书地点:儋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局业务科。
3.提交方式:现场报名。
4.提交要求:提交时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审核。
5.提交报价材料要求全部密封在一个档案袋里,报价文件按公告第六点(报名需提供的材料)顺序装订成册,要有目录、页码,封面需注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日期:,每页加盖公章。
6.报价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含电子版报名文件)。
7.报价文件一经受理,即被视为认可以上要求,且不可撤回,杜绝恶意报价。
八、选择办法
1.招标人根据报名单位提交的报名材料,对满足报名条件的投标单位进行比选,以最接近全部有效报价平均价者确定中标人。如出现2家或以上报名单位与有效报价平均价报价同样接近的,优先选取低于平均价的报名单位;如还出现2家或以上报名单位报价一致的,优先选取送达报名材料时间在前的单位。
2.确定的中标单位将在儋州市人民政府网上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本项目中标单位。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邹工********
一、邀标单位:儋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局
二、项目名称:儋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 PPP 项目(一期)财务竣工决算复核
三、项目概况:儋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目(一期)位于那东公路沿省道波洛线往南宝农场方向6公里处的西北侧,项目于2018年12月10日开工建设,2020年10月16日建成投产,处理规模100吨/日,项目总投资*****.36万元,项目财务决算总投资*****.97万元,拟进行财务竣工决算审核工作。
四、报价内容和要求
本项目最高报价2.9万元人民币。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2.9万元人民币,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按废标处理。
五、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事)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全国注册会计师资格证。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查询的信息,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4.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
六、报价需提供的材料及顺序
1.报价函。
2.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提供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资质(营业执照或相关证明文件等复印件)。
5.提供2024年度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税收和社会保障缴纳记录。
6.提供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三类不良信用记录证据截图
7.业绩要求提供三年来不少于5份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8.提供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成立年限不足的以实际注册年限为准)。
9.提供企业须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相关信息或承诺函。
10.提供材料真实声明函。
11.提供一份书面(含电子版)报名材料
七、其他事项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6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
2.提交报价书地点:儋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局业务科。
3.提交方式:现场报名。
4.提交要求:提交时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审核。
5.提交报价材料要求全部密封在一个档案袋里,报价文件按公告第六点(报名需提供的材料)顺序装订成册,要有目录、页码,封面需注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日期:,每页加盖公章。
6.报价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含电子版报名文件)。
7.报价文件一经受理,即被视为认可以上要求,且不可撤回,杜绝恶意报价。
八、选择办法
1.招标人根据报名单位提交的报名材料,对满足报名条件的投标单位进行比选,以最接近全部有效报价平均价者确定中标人。如出现2家或以上报名单位与有效报价平均价报价同样接近的,优先选取低于平均价的报名单位;如还出现2家或以上报名单位报价一致的,优先选取送达报名材料时间在前的单位。
2.确定的中标单位将在儋州市人民政府网上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本项目中标单位。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邹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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