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屏镇现代农业科技产业园一期提灌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项目1号提灌站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锦屏镇现代农业科技产业园一期提灌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项目1号提灌站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
1.1本招标项目 锦屏镇现代农业科技产业园一期(提灌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项目(1号提灌站) (项目名称)已由 屏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屏发改审批[2024]1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屏山县锦乡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省级移民后扶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屏山县锦屏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屏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屏发改审批[2024]15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2.2建设地点:屏山县锦屏镇。 2.3项目概况:锦屏镇现代农业科技产业园一期(提灌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项目位于屏山县锦屏镇,项目建设内容:建设提灌站2个,配套新建蓄水池2口,山坪塘2个,配套管道及电力设备等相关设施。设计灌溉面积3万亩,其中:新增灌面0.2万亩,改善灌面2.8万亩。本工程主要为李子等经济作物提供灌溉水源,使田间配套设施发挥灌溉效益。本次招标主要为1号提灌站建设招标,主要建设内容为:提灌站1座,新建蓄水池(中转沉淀池,下同)1个,配套管道*****m(其中扬水管道8305m,田间输水管道2850m)。(具体实施内容以施工图、工程量清单以及招标人确定的内容为准)。 2.4计划工期:180 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本项目材料和工程设备由承包人提供,主要核心设备太阳能光伏水泵和太阳能光伏泵用逆变控制器。投标人为非制造商时应取得太阳能光伏泵和太阳能光伏泵用逆变控制器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资质。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10-31 09:00 至 2024-11-06 09:00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ibin.gov.cn/),凭数字证书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另,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
5.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 |
本项目(或本标段)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170元。投标人须先缴纳技术服务费,再缴纳投标保证金,且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缴纳技术服务费(流程为:登录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进入“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页面——选择项目标段——点击缴费后使用支付宝扫码完成支付——支付成功后,重新点击“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选择打印相应项目的《技术服务费缴纳回执》。成功缴纳技术服务费以系统出具的缴纳回执为准)。 投标人缴纳的电子化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由相应电子交易平台建设运营商收取。投标人可在成功支付技术服务费后,在“网上投标-技术服务费自助开票”页面选择对应项目标段填写完善普通税务发票开票信息,并在线获取相应电子发票。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11-20 09:00。 6.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6.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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