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安县粮食仓储配送中心建设项目-窑头粮油管理所迁建工程智慧粮库项目设施设备采购-采购/资审公告

万安县粮食仓储配送中心建设项目-窑头粮油管理所迁建工程智慧粮库项目设施设备采购-采购/资审公告

万安县粮食仓储配送中心建设项目-窑头粮油管理所迁建工程智慧粮库项目设施设备采购

项目概况

万安县粮食仓储配送中心建设项目-窑头粮油管理所迁建工程智慧粮库项目设施设备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22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如翔政采字WA【2024】15号

项目名称:万安县粮食仓储配送中心建设项目-窑头粮油管理所迁建工程智慧粮库项目设施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08 元

最高限价:*******.08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采购条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人民币)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吉购2024F********* 万安县粮食仓储配送中心建设项目-窑头粮油管理所迁建工程智慧粮库项目设施设备采购 1 *******.08元 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 60 日内安装调试完成并投入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备注:根据吉财购〔2023〕25号文件要求,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中推行信用承诺制,投标供应商在政府采购项目资格审查环节提供了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详见吉安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后,可不再提供以上资格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须满足的要求: (1)本项目采购落实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扶持、节能、环保产品、残疾人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3)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提供《节能产品政府采购 品目清单》的产品,且须提供相关证书或中国政府采购网节能产品查询截图。 (4)本项目属于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对应中小微所属行业分类:工业。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要求,大型企业参与投标需预留不低于本项目预算总额的3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型和微型的比例不低于60%),预留份额部分允许投标供应商以通过合同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如投标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则不允许分包。)。投标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分包意向协议》(大型企业参与投标,合同分包时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参与投标。 3、其他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备注: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招标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签字或签章”,同一集团下只允许一家投标供应商参与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01日 08:00 至 2024年11月08日 23:3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1月22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万安分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供应商必须是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投标供应商; 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叁万伍仟元整,缴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供应商须知。 3、参与采购活动其他事项: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投标供应商被授权人必须能够熟练的操作线上新点不见面开标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一个项目只能有一个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需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参与投标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的证明材料扫描制作到投标文件中。授权委托人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接收评标委员会的询标等信息,并在“互动交流”中对询标内容进行回复(自询标内容发出起30分钟内完成回复),否则视为放弃解释说明的权利且完全认可专家的意见。投标供应商回复询标内容时需将询标内容和回复意见打印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互动交流”(回复样式以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询标函格式为准)。 (2)投标文件解锁时间:在招标人宣布开始解锁后,所有投标供应商在30分钟内必须完成解锁。若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供应商未解锁完成,解锁无效,系统将其投标文件退回,视为废标。 (3)投标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吉安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供应商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ggzy.jian.gov.cn/zlxz/),如有疑问请联系新点工作人员,联系电话:400-998-0000。 (4)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系统评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万安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万安县商务写字楼20楼

联系方式:137*****29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吉安如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万安县五丰镇云洲村新屋下

联系方式:07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钟先生

电话:137*****294

标签: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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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如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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