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园塘10号民居修缮工程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花园塘10号民居修缮工程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花园塘10号民居修缮工程 JSZC-******-FHGL-C2024-0032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11-12 14: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FHGL-C2024-0032

项目名称:花园塘10号民居修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5.******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05万元,投标报价超过项目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采购需求:

花园塘10号居民修缮工程,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请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2023年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或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其他证明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登记证,或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依法享受缓缴、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评标办法与标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含)以上,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书加盖公章)

2.项目负责人资格: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或通过省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培训合格的专业人员(提供相关有效证书加盖公章)

3.提供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与投标申请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4年04月-2024年09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提供相关资料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

方式:供应商登陆“江苏政府采购网”,在网站首页点击“苏采云”→使用CA数字证书“CA锁”登录系统(新用户需进行“平台用户注册”)→“项目参与”进行登记,在“可参与项目”中选择“我要参与”,参与成功后到“已参与项目”界面中找到该项目下载文件并进行操作。注:“CA数字证书”的办理材料以及供应商操作手册详见:http://jsxcmm.com/help/gys.html。“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jszfcg.jsczt.cn/jszc/login。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11-12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4-11-12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采购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公示发布,敬请各供应商关注;

2.有关本次采购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供应商诚信档案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 (https://njgc.jfh.com/)“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180.101.238.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打印时间为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未按上述要求提供信用记录表的,响应文件作废标处理。

注:(1)政府采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针对以上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6)项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信用承诺书,无需按评审要求提供证明材料。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1)-(6)项评审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方可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3)违反信用承诺的法律责任: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集中现场考察或答疑:

(1)供应商代表携带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与供应商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4年04月-2024年09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参加。签到开始时间2024年11月07日9:20,签到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7日9:30,地点:江宁区湖熟街道河南社区花园塘10号,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138*****807

(2)供应商请在规定的时间进行勘察、答疑,其他时间采购人恕不接待。

(3)供应商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如供应商因主动放弃现场踏勘造成响应不准确、报价不合理的,后果自行承担。

6.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登录页“新CA办理指南”。供应商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操作手册》下载地址:**********ce9.html">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ce9.html

7.本次采购采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招标、投标、评标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供应商应当按照《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参加投标活动。如供应商未按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将与供应商就磋商(谈判)文件进行线上磋商(谈判),请供应商在开标前登录谷歌浏览器进入不见面大厅,并准备好耳麦和摄像设备。因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要求配置上述设备、上述设备发生故障等自身原因,导致磋商(谈判)失败,供应商自行承担其后果。

9.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营业收入*****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市江宁区文化和旅游局(本级)

单位地址:南京市江宁区胜太路18号

联系人:周主任

联系电话:0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南京富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文靖西路108号中前社区院内西楼三楼

联系人:曾工

联系电话:133*****2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工

电话:133*****252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修缮工程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南京富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