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校外青少年心理健康辅导中心技术支撑服务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梅州市校外青少年心理健康辅导中心技术支撑服务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内容:

项目概况

梅州市校外青少年心理健康辅导中心技术支撑服务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三角镇侨乡路19号智慧广场B座140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0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文件编号:WH*********

项目名称:梅州市校外青少年心理健康辅导中心技术支撑服务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30,000.00元

采购需求: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梅州市校外青少年心理健康辅导中心技术支撑服务建设

1项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130,000.00

130,000.0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报价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1.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谈判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 谈判响应文件格式》(注:报价人未按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当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6个月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材料,如依法免税和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谈判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 谈判响应文件格式》[注:报价人未按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当提供2023年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或者提供自本谈判公告发布之日起由报价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谈判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 谈判响应文件格式》(注:报价人未按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当提供相关书面声明)。

1.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谈判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 谈判响应文件格式》(注:报价人未按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当提供相关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且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说明:以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于响应截止之日在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如查询结果未显示存在失信记录,视为资格审查未发现不良信用记录)。

2.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谈判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 谈判响应文件格式》(注:报价人未按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当提供相关书面声明)。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谈判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 谈判响应文件格式》(注:报价人未按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当提供相关书面声明)。

2.4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提供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收据或发票复印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01日至2024年11月05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三角镇侨乡路19号智慧广场B座1401

方式:自行前往现场获取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6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三角镇侨乡路19号智慧广场B座1401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06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三角镇侨乡路19号智慧广场B座14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3)《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请供应商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登记表》要求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3.供应商获取了本竞争性谈判文件并非意味着满足了合格、有效报价人的基本条件,最终根据报价人谈判响应文件中的初步审查作出的结论为准。

4.谈判响应文件提交开始时间:2024年11月06日09时00分00秒。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梅州市教育局 

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教育路5号梅州市教育局

联系方式:07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万荟信息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三角镇侨乡路19号智慧广场B座1401 

联系方式:07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熊小姐

电话:0753-******* 

广东万荟信息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3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技术支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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