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体检巡回诊疗车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关于体检巡回诊疗车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浙江求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关于建德市卫生健康局体检巡回诊疗车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建德市卫生健康局体检巡回诊疗车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22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D2024BF-156
项目名称:建德市卫生健康局体检巡回诊疗车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建德市卫生健康局体检巡回诊疗车采购项目
中小企业政策: 不预留
数量: 3
预算金额(元):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体检巡回诊疗车包括车辆改装费、随车医疗设备、安装调试、车辆运输、培训、质保期,第一年保险费(包含车辆所需一切险种)、放射控评费、车载数字化X射线摄影系统及心电图接口费、移动卫生专网费(5年)。具体以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为准,供应商可点击本公告下方“浏览采购文件”查看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必须在60个工作日内按采购单位要求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完成,无质量问题并通过最终验收后交付采购单位使用。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 中小企业政策 不预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投标人所投标车辆必须为工业和信息化部或发改委《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的“医疗车”产品,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该车辆型号或产品型号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内的公告批次,公告批次证明文件以工业和信息化部或发改委网站上含网址打印出来的公告为准。
(2)投标供应商若为生产企业,需提供有效《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投标供应商若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需提供有效《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4年11月22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2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2日 09:30
开标地点(网址):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德分中心(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投标响应) 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投标响应
五、采购意向公开链接
https://zfcg.czt.zj.gov.cn/site/detail?parentId=******&articleId=dkK74J8iZJyPnjB4ciEB9w%3D%3D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无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建德市卫生健康局
地 址:建德市新安江街道江滨路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李文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
质疑联系人:史海妍
质疑联系方式:0571-******** (请通过以下路径在线提起质疑: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求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建德市新安东路271号永兴商厦5楼西侧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甘卫芬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5*****058
质疑联系人:陈丹
质疑联系方式:137*****112 (请通过以下路径在线提起质疑: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建德市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快递仅限ems或顺丰)
传 真:
联 系 人:朱女士、王女士
附件信息:
1.5M
标签: 体检巡回诊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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