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林镇长安村路灯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黑林镇长安村路灯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社会代理]黑林镇长安村路灯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信息时间:2024-10-31 阅读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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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林镇长安村路灯建设项目 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黑林镇长安村路灯建设项目已由榆树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2024]-*****号)批准采购,项目采购人为榆树市黑林镇人民政府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黑林镇长安村路灯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省恒安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4】-*****

2.项目名称:黑林镇长安村路灯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预算金额:¥1,003,856.00元;

5.采购范围:黑林镇长安村路灯建设项目等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6.工 期:自合同签订后至2024年12月31日;

7.建设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标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属于建筑业;

本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组织或其他组织;

3.2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其他在建工程;

3.4根据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

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1.被列入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的;

2.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对象、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情形的;

3.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于资格条件信用承诺的情形。

3.5投标单位需提供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非被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录的承诺书(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6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报价均将被拒绝;

3.7投标人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查询截图期限要求是在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查询截图期限要求是在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间)。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7日(法定节假日休息)。

2、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报名时间内每日上午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13:00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网上报名发送报名资料至邮箱:*********@qq.com,进行获取磋商文件,报名资料要求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扫描PDF格式合并为一个文件发送,报名资料按照以下内容提供(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确认,若资料不全则在 24 小时内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

1)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后附身份证正、反面),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无在建承诺,项目经理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附官网查询截图及网址);

6)中小企业声明函。

3、磋商文件、图纸售价:磋商文件每套 600元,售后不退。

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一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1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评标一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榆树市人民政府网》网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榆树市黑林镇人民政府

地 址:榆树市黑林路849号

联系人:王福香

联系方式:155*****5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恒安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鸿泰城市广场9号楼7楼

联系人:冷春艳 

电话:138*****196

3、监督部门:榆树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话:0431-********

来源:吉林省恒安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初审:冷春艳

复审:杜立华

终审:王福香



来源:吉林省恒安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初审:冷春艳

复审:杜立华

终审:王福香



采购人名称

王福香

采购人联系方法

155*****569

采购人地址

榆树市黑林路849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吉林省恒安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法

138*****196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鸿泰城市广场9号楼7楼

采购项目名称

黑林镇长安村路灯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万元)

100.3856

采购项目的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黑林镇长安村路灯建设项目等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组织或其他组织; 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获取谈判、磋商、询价文件的时间

2024-10-31 09:00

获取谈判、磋商、询价文件的地点

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一室

获取谈判、磋商、询价文件的方式

网上报名发送报名资料至邮箱:*********@qq.com,进行获取磋商文件

文件售价(元)

600

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24-11-14 09:30

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

2024-11-14 09:30

地点

网上报名发送报名资料至邮箱:*********@qq.com,进行获取磋商文件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

冷春艳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

138*****19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路灯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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