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林业工程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4年度林业工程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局,分局,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开发园区党群工作部,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4年度林业工程系列中(初)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根据省林业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林业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林人函〔2024〕247号)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马人社秘〔2024〕82号)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在马各类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林业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关系的林业专业技术人才;在我市就业的自由职业林业专业技术人才。

(二)在马就业的港澳台林业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我市颁发的外国人工作许可证的外籍林业专业技术人才。

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含返聘在岗)不得申报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事业单位申报人员须在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内申报职称评审。专业技术人员在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个系列(专业)职称,不得同时申报两个以上不同系列或同一系列两个不同专业的职称。对在同一年度多头申报职称资格的,取消其申报资格;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原则上予以取消。

二、申报条件与评审机构

2024年度林业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按照《安徽省林业局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安徽省林业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林人〔2020〕68号)有关要求执行。

全市林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由市林业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组织评审。

三、申报方式及时间

2024年度林业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申报采取网上申报进行,部分纸质材料线下报送,按照隶属关系或属地管理原则逐级进行审核、申报。个人网上申报及所在单位审核时间为2024年11月4日至11月17日(逾期申报系统将关闭,不再受理新增人员申报);各县区林业主管部门、人社局和市直单位网上审核截止时间为11月20日。

四、申报程序及内容

(一)网上材料申报

1.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资讯中心”下方“专题专栏”中的“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进入该系统首页,选择“职称申报”,跳转至登录页面,选择“个人登录”下方“安徽政务服务网”,输入相应账号、密码、验证码进行登录即可。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前,请先在网页右上角“帮助中心”下载操作指南和常见问题解答,按照说明进行操作。

2.申报人结合本人所从事专业及业绩情况,按照职称管理平台可供选择的专业,慎重选择申报专业。

3.申报人严格按照系统提示和条件要求,逐项填报各项信息,并扫描上传以下申报材料(申报材料为复印件的,须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

(1)《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一式2份,一份扫描上传,一份单位留存。

(2)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任证书或聘用合同文件(聘期中断须由用人单位书面说明原因)。

(3)继续教育证书学时验证页。学时验证可根据要求,上传相关部门核验的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4)《个人业务自传》1份,内容必须如实反映申报人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的工作表现、业务能力、取得的专业成果等,2500字左右,须加盖单位公章。

(5)任现职以来符合评审条件并有代表性的业绩材料(以最近一个任职年限的业绩为重点),所提交业绩材料最多不超过3项(破格人员可多提供1项符合破格条件的材料)。完成的项目课题等业绩成果,须提供立项批准文件和项目课题完成后有关部门审(认)定、鉴定、验收等材料;取得科技奖项的须提供个人奖励证书;取得的发明专利、技术标准、技术规范的须提供专利证书或文本。

(6)任现职以来论文、著作有关材料(包括正文全文、期刊封面、目录,以最近一个任职年限的发表的为重点),文档命名格式为“篇名_作者_发表日期”,如“论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建设_张三_********”;独立撰写的林业项目报告、工程方案、设计文件。

(7)现在野外、自然条件恶劣地区从事林业连续工作10年以上,在县级以下(不含县城)基层一线连续工作15年以上,需适当放宽业绩成果条件和论文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须提供《基层工作经历证明》。

(8)派出参加援藏援疆援青等援派工作或扶贫工作累计满3年以上,或在援派或扶贫期间参加职称评审,需适当放宽评审条件或提前申报的专业技术人员,须提供《援派、扶贫工作经历证明》。

申报人务必确保信息真实、准确、规范,上传材料内容精简、清晰可辨认,项目文本等内容较多的业绩材料可简要提供文本封面、编制人员名单等,无特殊情况不接收纸质业绩证明材料。

(二)纸质材料报送

纸质材料由县、区林业局及有关单位汇总后统一报送,报送前请提前联系,报送时间:11月21日至11月22日,逾期报送或申报人单独报送的不予受理。报送的纸质材料包括:

1.《委托评审函》(含委托评审的名单)1份。各县、区单位申报的由县、区人社部门出具;市直单位、各有关单位申报的分别市直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出具。

2.《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2份,经市林业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网上审核通过后导出打印,逐级审核盖章(表内贴本人近期 2寸免冠彩色照片)。评审通过后《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原渠道退回,由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妥善保管。

五、有关政策规定

(一)关于任职年限。实施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时,须被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并满一个基本任职年限。专业技术资格任职或聘任年限均按周年计算,今年的申报人员,时间计算至2024年12月31日。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其任职年限连续计算;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扣除考核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年度,其余任职年限累计计算。2023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的,不得申报。

(二)关于继续教育学时。根据市有关规定,专业技术人员每年须完成公需科目学习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学习不少于60学时。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职称的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平均达到规定学时即可,但不得在一个年度内突击完成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所需学时。

(三)关于职称转评。取得非林业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转岗在林业专业技术岗位工作1年以上,经单位考核合格,能履行相应岗位职责,并取得现岗位工作业绩,可转评同一级别的林业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并按《安徽省林业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申报材料。在之后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时,任职时间计算可按转评前后实际受聘担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工作的年限累计计算。

(四)关于业绩、论文等。申报材料中填写的业绩、论文、获奖情况等应是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的情况,内容要真实,文字要简练。业绩及获奖情况要注明项目名称,批准或授予的部门、时间和级别;对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完成的项目,需注明本人在该项目中所承担的工作及所起的作用。论文、论著要注明刊物的名称、刊号、发表时间。工作简历中的职务、岗位有变动的要分段填写,不得含糊不清。对篇幅较长、涉密等不便于上传的材料可另行报送纸质材料。

(五)关于民营企业人员申报。对在民营企业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突出工作能力和业绩考核,注重市场认可和对企业的实际贡献,对论文不做限制性要求。专利成果、技术突破、工艺流程、标准开发、成果转化等均可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申报时需扫描上传所在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股权结构等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本人2023年以来在该企业的社保缴费记录。

(六)关于高技能人才申报职称工作。相关高技能人才申报职称时按照《安徽省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试行)》(皖人社发〔2020〕26号)和《关于全市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审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人社秘〔2021〕199号)要求执行。

职称评审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各地、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严格审核把关。按照“谁受理、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认真审核申报人提交的材料,尤其是身份、年龄、学历、资历、专业、考核情况等基本条件,实行逐级推荐审核、逐级签字盖章。用人单位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必要时可成立由专业技术人员为主、技术主管、人事干部参加的考核组,对申请人任期以来的职业道德、工作表现、专业技术业绩、成果等进行考核。用人单位按要求对申请人基本情况、评审材料、考核结果在本单位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上传提供《单位公示证明》。对有反映和争议的材料,要认真核查。在正式上报前,应将不符合要求和有争议尚未核实的材料剔除。

六、其他事项

(一)根据原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函》(省价费〔2005〕72号)规定,中级160元/人,初级100元/人。另行通知缴费。

(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办理。职称申报工作实行“一网通办”,原则上不再发放专业技术资格纸质证书,专业技术人员可通过省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直接打印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联系人:夏清雅,联系电话:0555-*******,联系地址: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人事科。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人事科负责解释。

附件:1.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

2.单位公示证明

3.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

4.基层工作经历证明

5.援派、扶贫工作经历证明

马鞍山市林业局

2024年10月 日

附件1

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

本人系 (单位)工作人员,现申报      系列(专业) 级专业技术资格。 本人承诺所提交的所有评审材料(包括学历、学位、职称、奖励证书及论文、业绩证明等材料)均为真实,且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申报。如提供虚假、失实材料或违规申报,本人自愿接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的处理。

申报人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2

单位公示证明

同意推荐本单位       同志申报       系列(专业)级专业技术资格。其申报的所有材料已经本单位审查,并按省有关规定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以上,经公示后无异议。

若有弄虚作假,愿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3

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

单 位 情 况

名 称

编制数

专业技术 岗位总数

岗位

情况

等级

正高级

副高级

中级

初级及 未定级

总数

核准比例

核准人数

实聘人数

空缺情况

个 人
情 况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现专业技术
资格及取得时间

现聘专业

技术职务

及聘任时间

是否双肩挑

所申报职称

单 位 意 见

为纳入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经研究,同意推荐参加评审。

(盖章)

年 月 日

人社

部门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注:该表格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申报职称评审时填写

附件4

基层工作经历证明

经审核确认, (单位名称) 同志(身份证号码: ),现在野外、自然条件恶劣地区从事林业连续工作 年。

(所在单位盖章) (市县人社部门或省直

单位人事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备注:以上适用于现在野外、自然条件恶劣地区从事林业连续工作 10年以上专业技术人员。

基层工作经历证明

经审核确认, (单位名称) 同志(身份证号码: ),已在县级以下(不含县城)基层一线连续工作 年。

(所在单位盖章) (市县人社部门或省直

单位人事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备注:以上适用于在县级以下(不含县城)基层一线连续工作15年以上专业技术人员。

附件5

援派、扶贫工作经历证明

经审核确认, (单位名称) 同志(身份证号码: ),于 年 月至 年 月赴 参加(援派、扶贫)工作。

(所在单位盖章) (市县或省直单位

组织人事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点击下载:关于开展2024年度林业工程系列中.docx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林业工程 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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