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采购彩钢瓦框架询价二次采购-询价采购公告

2024年度采购彩钢瓦框架询价二次采购-询价采购公告

清远市新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度采购彩钢瓦框架询价(二次采购)

采购公告

一、采购条件

清远市新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度采购彩钢瓦框架询价(二次采购)(项目编号:CG-2024-078-2)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清远市新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价。

二、项目概况

2.1 采购人:清远市新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2.2 采购代理机构:清远市凯誉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3 项目名称:清远市新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度采购彩钢瓦框架询价(二次采购)

2.4 项目编号:CG-2024-078-2

2.5 项目地点:广东省清远市

2.6 项目类别:货物类

2.7 项目类型:框架采购

2.8 采购方式:公开询价

2.9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采购范围

3.1 标的物清单及标段划分情况:

序号

标段

名称

项目名称

预算金额

(万元)

成交入围数量

最高报价

费率

保证金

(万元)

备注

1

/

清远市新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度采购彩钢瓦框架询价(二次采购)

95

2

100%

不收取


(1)产品报价为含税价(13%增值税),含货物、包装、保险、运输费、指导现场安装、维修、售后服务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2)产品质量满足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和规范要求。

(3)最终供货地点、数量以项目实际需求为准。

(4)预算金额是采购需求预测数据,仅作为采购预估规模供供应商参考,并不代表采购人对采购量的承诺,最终应以实际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发生的采购量为准。请在知悉并接受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参与本项目的报价。

(5)分配原则:采用基础分配和订单分配相结合的模式。

①基础分配:按标段(标的)预估采购金额的50%平均分配给成交单位。分配时,按成交单位排名次序,依次顺序循环分配(第1个采购项目分配至排名第1的成交单位,第2个采购项目分配至排名第2的成交单位,以此类推),实际分配时,因不同的项目采购量不同,不同成交单位保底分配采购量可存在偏差,但本标段执行完毕,采购量最多与最少的成交单位之间采购量的偏差,不得超过20%。(由于响应报价单位质量、交货期等原因造成扣减分配额度或取消成交资格,分配额度不受此偏差限制)

②订单分配:除基础分配外的剩余份额采用订单分配。采购方不确保成交单位的实际分配份额与上表一致,针对每一个项目,采购方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优惠条件、货期满足程度、履约情况、技术要求的满足程度等,结合成交份额进行分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排名靠前的成交单位。

(6)成交单位须提供符合图纸及技术要求、国家标准、当地验收规范的合格产品,如发现产品质量问题,需在8小时内提出整改方案,经采购方确认后3天内完成整改,确保符合图纸、国家标准及当地验收规范。如经整改仍未符合要求,采购方有权单方取消订单合同。超过3次不按时完成整改的将被取消成交资格,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7)按照约定时间交货,若出现延迟交货的,将记录供应商评价记录,超过3次延迟交货的,采购方有权减除成交单位总额20%的成交额度。并保留追究其他损失的权利。

3.2 本次采购不划分标段。

3.3 采购范围:对清远市新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度采购彩钢瓦框架询价进行采购。

3.4 供货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3.5 框架采购结果生效时间:

3.5.1如本框架采购结果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无有效框架采购结果,则本框架采购结果有效期自成交通知书发起之日起365个日历日。

3.5.2如本框架采购结果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上一框架采购结果未结束,则本框架采购结果有效期自上一个框架采购结果结束之日起365个日历日。

3.6 框架协议有效期内说明:

3.6.1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120%时,即终止该供应商的框架协议。

3.6.2供应商实际采购量未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被取消成交(分配)资格的,自收到处罚通知之日起框架合同自动终止,采购可自主确定将该供应商的剩余份额(剩余份额=标包预估金额-实际采购量,下同)采用以下方式处理:①按照其他供应商成交相对比例重新分配,其他供应商的成交份额相应增加;②重新组织采购。

3.6.3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被取消成交(分配)资格的,该供应商的剩余份额不再执行。

3.7 框架协议期届满时说明:

3.7.1供应商实际采购量在标包预估金额80%-120%之间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

3.7.2供应商实际采购量未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的,延长该供应商的协议有效期限,延长期限为半年。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仍未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的,自动终止框架协议。

3.7.3需延长框架有效期的,所有需求单位继续执行框架协议,直到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下限或延长期结束。

3.7.4延长期内,供应商被取消成交(分配)资格的,自被取消成交资格之日起框架合同自动终止,采购人可自主确定将该供应商的剩余份额(剩余份额=标包预估金额-实际采购量,下同)采用以下方式处理:①按照其他供应商成交相对比例重新分配,其他供应商的成交份额相应增加;②重新组织采购。

3.8在框架协议有效期内,上级单位将本项目物资品类纳入公司集团采购范围的,采购人(甲方)有权解除本框架协议,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3.9如本框架采购结果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本公司的上一框架采购结果未结束,则该成交单位自本公司上一框架采购结果结束之日起执行集中采购框架结果。

3.10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报价,必须充分认识和无条件承担上述风险,对于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出现履约及其他问题,将依法追究供应商责任。当出现下列情况时,采购人有权对成交人实行处罚:

3.10.1在框架采购有效期内,成交人放弃成交(分配)资格的,按照上级单位有关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3.10.2成交人出现拒签合同、质量不合格等违约情况或成交人出现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情况,按照上级单位有关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3.11当所有成交人均无法满足供货要求放弃成交资格的,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本次框架采购结果,并同时启动新一轮框架采购。并按照上级单位有关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3.12潜在供应商响应报价则视为知悉和认可采购人的上述安排,并愿意遵守。

3.13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2

在南方电网公司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ecsg.com.cn)完成注册。

3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网页邮箱发送版报告或网页截图)。

4

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网页邮箱发送版报告或网页截图)。

5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6

供应商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7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2)控股与被控股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管理与被管理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在参与投标的其他单位任职的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8

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无违规违法行为,在项目所在地政府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及清远诚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承包商资信档案记录中没有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9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专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提供自有产权证明复印件或有效期内场所租赁合同复印件。

2

供应商若为代理商,需要提供生产厂家代理证书或者合同。

五、询价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4年10月31日17时00分00秒至2024年11月4日17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ecsg.com.cn)按时购买并下载询价文件、图纸(如有)。(电子版询价文件下载路径:购标管理-文件下载)。

5.2 询价文件工本费用及注意事项

(1)询价文件每套(按标段)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通过(公对公)电汇或转账方式缴交,售后不退。汇款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款项汇到收款账户,并在汇款用途栏中准确填写如下信息:CG-2024-078-2+询价文件工本费。

(2)已汇款的供应商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在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上传电汇凭证扫描件,并填写电子邮箱(收取询价文件工本费电子发票)。待采购代理机构审核确认后方可在文件发售结束时间前下载电子版询价文件(必须在文件获取结束时间前下载询价文件,逾期将无法下载文件而影响报价)。

为不影响询价文件工本费确认,建议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提交。

(3)同一报价单位报名同一项目的多个标段,可一并缴交询价文件工本费。如报名多个项目的,则不能合并支付。

(4)供应商在平台中提交购买询价文件订单时请正确填写开具增值税发票信息。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开具正确的增值税发票,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5)询价文件收款账户信息:

收款单位:清远市凯誉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清远市建行市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440*****301*********

5.3 供应商注册、审核及CA办理

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报价者,需先行在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网址:https://ecsg.com.cn),如使用电子印章请办理供应商CA数字证书。注册审批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陆电子采购交易平台进行购买询价文件,详见“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投标人投标指引”。

投标人登记咨询电话:**********转4(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注:为避免耽误询价文件购买及报价,请在询价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3天完成此项内容。

六、询价文件的递交

6.1 本项目为全电子化招投标,响应文件一律不接受纸质文件,供应商应按询价文件规定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响应文件。

6.2 响应文件递交的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4年10月31日17时00分00秒。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8日09时00分00秒。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ecsg.com.cn)。

6.3 响应文件均以标段(如有)为单位递交。

6.4 未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下载询价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将不得参与报价。

6.5 未按要求在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制作或上传响应文件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6 响应文件不予受理情况:见询价文件要求。

6.7 重要提醒

为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本项目对供应商在询价文件下载、响应文件制作及上传过程中产生的计算机硬件特征码严格重查。供应商如存在以下任一情形,由询价工作组对其作否决报价处理:

(1)与其他供应商下载询价文件的IP地址、响应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

(2)与其他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的IP地址、响应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

(3)与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网卡MAC地址一致。

如采购项目最小独立评审单元(标的/标包/标段)出现上述任一情形,将否决供应商响应该采购项目及同一采购项目后续采购的全部响应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发布媒介为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ecsg.com.cn)。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清远市新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清远市高新开发区

业务联系人:程工 180*****829

技术联系人:何工 138*****824

采购代理机构:清远市凯誉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桥北路104号凤城电力村14栋二楼市场部

联系人:朱小姐

联系电话:0763-*******(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九、异议

9.1 异议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清远诚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不是业务咨询电话):0763-*******

温馨提醒:项目业务问题、澄清问题与异议流程、电话不同,请各供应商按照本项目要求辨别问题属性后再根据公告“业务咨询方式”拨打相应电话,如遇澄清疑问请按照项目文件要求将问题提交至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

9.2 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1)异议书中应包含异议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对象、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异议书格式详见附件《异议书(模板)》。

(2)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还需出示异议提出人与本次响应报价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各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响应文件等存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电子邮件方式提出,但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9.3 异议提出的时限

(1)对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两天前提出;

(2)对采购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响应报价截止时间三天前提出;

(3)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时限内在现场或通过系统质疑环节提出;

(4)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内提出。

9.4 异议不予受理的情形

(1)异议提出人不是响应报价人,或未能提供与本次报价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其他利害关系人;

(2)涉及的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提供的资料未提供异议提出人的真实名称、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的;

(4)超过异议提出时效的(以收到异议书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提出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涉及招标评标过程具体细节、其他供应商的商业秘密或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7)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或者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

9.5 恶意行为的处罚

异议提出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将视情节处没收保证金,限制一定时期内不得参加清远诚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及采购单位所组织招投标活动等的处罚。

十、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清远诚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763-*******

采购人:清远市新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清远市凯誉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31日


附件一:供货范围及物资目录价格清单

序号

产品名称

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限价(元)

备注

1

彩钢瓦

YX15-225-900型 厚度0.3

平方米

1

35.75


2

彩钢瓦

YX50-410-820型厚度0.3

平方米

1

38.50


3

彩钢瓦

YX18-63.5-825-型(小波浪)厚度0.3

平方米

1

33.00


4

彩钢瓦

YX35-130-780-型(大波浪)厚度0.3

平方米

1

34.65


5

彩钢瓦

YX35-125-750-型(梯型瓦)厚度0.3

平方米

1

35.75


6

彩钢瓦

YX5-102-920型(开花板)厚度0.3

平方米

1

29.15


7

彩钢瓦

YX13-86.5-780型(墙身瓦)

平方米

1

29.70


8

彩钢瓦

YX25-1170-型(车箱板)厚度0.3

平方米

1

26.95


9

彩钢瓦

YX25-950型(车箱板)厚度0.3

平方米

1

30.25


10

彩钢瓦

YX25-210-840型(大坑瓦)厚度0.3

平方米

1

36.85


11

彩钢瓦

YX76-380-760型(角驰瓦)厚度0.3

平方米

1

41.80


12

彩钢瓦

YX62-475型(角驰瓦)厚度0.4

平方米

1

47.30


13

彩钢瓦

YX41-210-420型(屋面瓦)厚度0.4

平方米

1

45.65


14

彩钢瓦

YX65-430型 厚度0.4

平方米

1

44.55


15

彩钢瓦

YX15-225-900型 厚度0.5

平方米

1

44.55


16

彩钢瓦

YX50-410-820型厚度0.5

平方米

1

49.50


17

彩钢瓦

YX18-63.5-825-型(小波浪)厚度0.5

平方米

1

42.35


18

彩钢瓦

YX35-130-780-型(大波浪)厚度0.5

平方米

1

44.55


19

彩钢瓦

YX35-125-750-型(梯型瓦)厚度0.5

平方米

1

45.10


20

彩钢瓦

YX5-102-920型(开花板)厚度0.5

平方米

1

36.85


21

彩钢瓦

YX13-86.5-780型(墙身瓦)厚度0.5

平方米

1

44.55


22

彩钢瓦

YX25-1170-型(车箱板)厚度0.5

平方米

1

36.85


23

彩钢瓦

YX25-950型(车箱板)厚度0.5

平方米

1

40.15


24

彩钢瓦

YX25-210-840型(大坑瓦)厚度0.5

平方米

1

47.30


25

彩钢瓦

YX76-380-760型(角驰瓦)厚度0.5

平方米

1

53.35


26

彩钢瓦

YX62-475型(角驰瓦)厚度0.5

平方米

1

51.15


27

彩钢瓦

YX41-210-420型(屋面瓦)厚度0.5

平方米

1

49.50


28

彩钢瓦

YX65-430型 厚度0.5

平方米

1

47.85



附件:异议书(模板)

×××××××项目的异议书

异议提出日期:××××年××××月××××日

异议提出人名称

(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公司章)


联系邮箱


联系电话


异议对象


提出异议的基本事实(法律依据)


相关请求及主张


相关证明材料

有效线索和

(可以以附件形式提供)


,清远市,清远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彩钢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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