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业时代花园一二期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服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振业时代花园一二期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服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 振业时代花园一二期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服务 | ||
项目编号: | 241UA******* | ||
项目地址: | 振业时代花园(深汕大道与创强路交汇处) | ||
项目概况: | 振业时代花园项目位于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大道与创强路交汇处,占地*****㎡,规划容积率为2.5,总建筑面积约28万㎡,其中:振业时代花园一期总可售面积为47,774.02 ㎡,振业时代花园二期项目总可售面积为******.09㎡。本次为振业时代花园一二期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服务招标。 | ||
公告名称: | 振业时代花园一二期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服务 | ||
公告发布媒体 | 深圳阳光采购平台,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
公告信息: | 招标公告 一、项目介绍 因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需要,根据振业集团招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司对服务类“振业时代花园一二期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服务期限 服务期暂定1年,具体以实际服务期限为准。 三、项目地点 振业时代花园项目位于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大道与创强路交汇处。 四、招标内容 振业时代花园一二期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服务,其中主要包含以下方面: 1、对本项目的前期账务处理进行清理,提供相关账务处理建议,对本项目税务风险控制提供税务意见; 2、对本项目成本进行归集、分析比对,进行合理化建议; 3、对本项目进行经济利润及税负状况测算与对比分析,并提出合理化税务建议; 4、配合本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过程中与税务局的沟通事宜; 5、按照涉税鉴证准则要求对本项目提供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服务,提供税理税法相关信息及报告,出具土地增值税清算税款鉴证报告。 五、投标人资质要求 1、 投标人必须2021年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具备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资格的合规性证明文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公司注册资金须达到人民币10万元及以上,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应承诺从2019年1月1日以来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没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承诺是未接受深圳市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未在国内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5、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法定代表人、直接控股的自然人股东(包括绝对控股和相对控股)为同一人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六、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80万元(服务期暂定1年,具体以实际服务期限为准。) 七、投标保证金 *****元 八、评标方式 采取综合评标法。(详见招标文件) 九、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及方式 2024年6月6日-2024年6月21日(具体时间以网站公告为准),投标人需在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官方网站www.zhenye.com合作中心、深圳交易集团阳光采购平台(https://www.szygcgpt.com)及振业阳光招采微信公众号、海纳物资供应链服务平台(http://hn.zhenye.com/)查看招标公告,并在海纳物资供应链服务平台下载资料以及提交投标文件。 十、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本次投标需进行电子投标: 投标人需在2024年6月21日14:00前(具体时间以网站公告为准),登录海纳物资供应链服务平台(http://hn.zhenye.com/)进行注册,并按系统设置要求进行电子投标,请将加盖公章的商务标电子扫描件上传到相应的商务标板块,加盖公章的技术标扫描件上传到相应的技术标板块,加盖公章的价格标扫描件上传到相应的价格标板块,以及其他按平台要求需要上传的文件。 十一、招标答疑和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不设置统一答疑时间,如需勘查现场或对招标内容进行沟通,请拟投标单位在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之间联系本次招标联系人预约时间进行勘查现场或沟通答疑。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755-********/158*****018 十三、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如在投标过程中受到任何不公平待遇,请随时联系我司监督部门。 (一)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 0755-******** (二)成本管理部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755-********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振业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2024年6月6日 | ||
采购单位名称: |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交货期(天): | 365 | ||
交货期说明: | 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出具鉴证报告,配合我司完成振业时代花园一二期项目土地增值税税款清算入库之日止。服务期暂定1年,具体以实际服务期限为准。 | ||
招标/采购范围: | 1、对本项目的前期账务处理进行清理,提供相关账务处理建议,对本项目税务风险控制提供税务意见; 2、对本项目成本进行归集、分析比对,进行合理化建议; 3、对本项目进行经济利润及税负状况测算与对比分析,并提出合理化税务建议; 4、配合本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过程中与税务局的沟通事宜; 5、按照涉税鉴证准则要求对本项目提供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服务,提供税理税法相关信息及报告,出具土地增值税清算税款鉴证报告。 | ||
资格条件: | 1.投标人必须2021年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具备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资格的合规性证明文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公司注册资金须达到人民币10万元及以上,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应承诺从2019年1月1日以来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没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承诺是未接受深圳市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未在国内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5.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法定代表人、直接控股的自然人股东(包括绝对控股和相对控股)为同一人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 ||
联系人: | 陈启愚 | ||
联系电话: | 0755-********/158*****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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