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监狱2024年度医院药品及医疗耗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昌监狱2024年度医院药品及医疗耗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年度医院药品及医疗耗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年度医院药品及医疗耗材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jcs.gov.cn/)获取采购文件,于2024年11月1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CZC2024CS-265

项目名称:2024年度医院药品及医疗耗材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49.50万元;

采购需求:采购一批药品及医疗耗材等(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交货期为订购后七日内送到。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下列各项资质证明文件:

2.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2.2若法定代表人投标,须将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装入投标文件中并加盖公章;若由被授权人投标,须将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装入投标文件中并加盖公章;

2.3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24个月内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以出报告日期为准)

2.4供应商需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缴纳的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2.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供应商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彩色扫描件),供应商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彩色扫描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彩色扫描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2.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原件;

2.7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开始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任意一天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8根据金昌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金财发〔2023〕71号)规定,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可以选择承诺制的方式代替资格材料。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以书面形式提供《金昌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可不再提交上述第2.3、2.4、2.5、2.6、2.7 项证明材料;若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提供了符合规定的上述第2.3、2.4、2.5、2.6、2.7 项证明材料,但未提供承诺函的,不视为无效投标(响应)。采购人有权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核实供应商信用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采购人将报告财政部门依照《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

注:招标(采购)公告及文件中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不须现场进行递交,投标人(供应商)须在投标(采购)文件中添加相关证明文件真实有效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中标公示期内行业监管部门对中标人(成交供应商)资质原件及相关证明文件进行资质后审,审查通过后确定为正式有效中标人(成交供应商)。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明函》,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明函》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扣除10%比例后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1.2供应商以中小企业名义(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应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1.3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1.4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1.5本次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1.6供应商以中小企业名义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须对其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合规性负责。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中标(成交)公告时,会将其《中小企业声明函》一并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政策优先采购。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即: 1)如供应商为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提供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2)如供应商为经营企业,提供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1月01日至2024年11月07日(每日00:00-23:59)

2.地点: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jcs.gov.cn)

3.方式:请登录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jcs.gov.cn),免费下载采购文件。采购公告、采购文件澄清或更正在甘肃经济信息网和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请投标人在投标期间适时自行下载查阅。若未能及时下载查阅,所产生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采购文件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11月1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

电子交易系统”(https://wskpb.ggzyjy.gansu.gov.cn:3065/login)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交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投标人需自行准备可以稳定上网的电脑,操作系统:Windows7、Windows8、Windows10(推荐),浏览器:Internet Explorer10、Internet Explorer 11 (推荐),WPS或Office办公软件。

1.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登录“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http://ggzy.jcs.gov.cn),点击电子交易系统按钮;选择不见面开标系统;根据项目类型“供应商(政府采购)”,选择对应模块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人使用CA锁或账号密码进行登录(建议使用CA锁登录);根据项目类型“政府采购”,选择项目所在模块进入;进入模块后先选择网上开标按钮,然后再查找本次所投标段项目名称进行投标操作;找到所投标段项目名称以后,点击我要参标按钮,对此项目进行参标。

2.本项目的磋商活动通过“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https://wskpb.ggzyjy.gansu.gov.cn:3065/login)进行,请供应商在递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系统,下载“响应文件编制工具”、“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使用帮助”和“固化后的磋商文件”,并按照“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使用帮助”来编制响应文件,并完成网上上传已编制响应文件的文件哈希值等操作,若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没有网上上传已编制响应文件的文件哈希值,则视为放弃响应。 3.本项目现场有第二轮报价,投标单位需在评审专家发起第二轮报价时,将磋商文件导入制作投标文件工具中生成第二轮报价文件,并将二轮报价及时上传至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有任何编制工具及开评标系统问题可咨询技术人员,技术电话:0931-*******,173*****820。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它补充事宜

采购公告及文件中要求备查的相关证明文件,无需现场进行递交,供应商须在采购文件中添加相关证明文件证实有效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采购人后期对中标人资质原件及相关证明文件进行资质后审,审查通过后确定为正式有效中标人。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甘肃省金昌监狱

地址:金昌市金川区常州路天民巷6号

联系方式:09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甘肃嘉顶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南京路南段广厦花园斜对面

联系方式:180*****9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女士

电话:180*****977

2024年10月31日


标签: 药品及医疗耗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甘肃嘉顶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