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机摄影设备及配件采购竞价公告

相机摄影设备及配件采购竞价公告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九江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相机摄影设备及配件采购

项目编号:620*****164******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黎袁 ***********

报价起止时间:2024-10-31 11:52 - 2024-11-05 18:00

采购单位:九江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参数要求 购买数量 控制金额(元) 建议品牌
普通数码相机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普通数码相机;

次要参数要求:参数: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1件 ******.00 -

买家留言:-

附件: ********相机摄影设备及配件采购项目竞价文件.doc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江西省 九江市 浔阳区 人民路街道 长虹大道86号交通指挥中心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商务要求
商务条款 1、付款方式:正式合同内,双方约定。 2、交货时间:采购人指定时间。 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质量保证: 4.1投标人须按照上述货物产品清单载明的品牌、型号、数量、技术参数来提供采购人所需货物,且必须保证投标货物产品为全新的、未拆封的、未使用过的官方正品,不得提供翻新设备、二手设备和清单载明以外品牌的货物。 4.2投标人所提供货物产品的包装应为生产厂商出产时的原包装,包装箱内必须附有详细的装箱清单,产品合格证书以及原厂配件。 4.3投标人所提供货物产品的技术参数规格应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产品的正式出版样本(原本)和技术手册如实填报响应情况。 4.4投标人应保证在合同规定的质保期内,对安装、调试或材料缺陷等所有因卖方责任引起该设备的任何缺陷、故障和损坏负责,并予以赔偿。 4.5技术未尽事宜,请与采购人联系。 5、验收: 5.1货物集中运抵采购人指定地点后,由采购人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成交供应商相关人员共同对货物的品牌和数量、正次品、外观包装、技术参数等进行核对检查。双方确认无误后,进行验收、入库并出具收货单。 5.2在验收过程中,如发现货物产品为翻新设备、二手设备、以次充好设备、低价劣质设备,货物数量不足等问题的,成交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在规定时限内负责更换、补足。采购人有权不予验收或终止合同,所有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期间如造成采购方工作延误或损失的,成交供应商须予以合理赔偿。 6、售后服务: 6.1成交供应商在采购货物时,需一并购买相应货物的延保服务,并按要求提供货物售后。 6.2上述所有货物产品的质保期为两年。


标签: 交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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