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地铁办公用房等一般招商代理服务项目第二次
深圳地铁办公用房等一般招商代理服务项目第二次
项目名称: | 深圳地铁办公用房等一般招商代理服务项目(第二次) | ||
项目编号: | STSY-2024-FW1172-1 | ||
项目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一路1016号地铁大厦 | ||
项目概况: | 此次招商的项目分布于福田、南山、宝安、龙岗、坪山、光明、龙华等区域,共计11个,待招租面积约56,993㎡,为车辆段闲置综合办公用房及地铁上盖物业,均具备招商条件。 | ||
公告名称: | 深圳地铁办公用房等一般招商代理服务项目(第二次) | ||
公告发布媒体 | 深圳地铁智能招采管理平台、深圳阳光采购平台 | ||
公告信息: | 无 | ||
采购单位名称: |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 ||
交货期(天): | 730 | ||
交货期说明: | 无 | ||
招标/采购范围: | 无 | ||
资格条件: |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或事业法人。经营范围具备以下一项或多项:从事房地产咨询、房地产评估、房地产经纪、租赁服务。 (二)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投标人曾代理广东省内商业租赁项目,经营业态必须是办公、商业、酒店、专业市场的其中一种或组合。 (三)联合体报名 □ 接受联合体报名; ? 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有关联关系的公司只能选择一家公司参与此次采购。如招标人发现有关联关系的公司中两家或两家以上的公司参与此次采购,招标人有权取消所涉及的所有公司参与本次采购的资格。关联方关系主要指: 1、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其他企业或受其他企业控制,以及同时受某一企业控制的两家或多家企业(例如母公司、子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之间); 2、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 3、受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 (四)其他要求 投标人存在如下情形的,视作不符合本项目投标条件: 投标人与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单位自2019年以来有过诉讼、仲裁史,其诉讼请求、仲裁申请没有被法院、仲裁庭支持;或正与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单位进行诉讼、仲裁、正处于其他的纠纷化解程序中;或自2019年以来在招投标(询价)活动(包括在深圳地铁项目)中因串通投标(报价)被暂停投标(报价)资格期间;或被主管部门认定为串通投标(报价)的;或被纪检监察部门或相关主管、监管部门认定为违背诚信经营,存在违规,合规性重大风险的;或在深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履约评价为不合格或存在被列入“禁入”记录的红牌不良行为且在禁入期的投标人将不被招标人接受。 | ||
联系人: | 隋女士 | ||
联系电话: | 138*****578 |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