鹭湖文体后勤保障服务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鹭湖文体后勤保障服务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鹭湖文体后勤保障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2420A*******
项目地址:深圳市龙华区
项目概况:龙华文体中心位于龙华区梅龙大道与清泉路交汇处,项目用地面积*****.9㎡,总建筑面积******.92㎡,总投资概算约11亿元,其中青少年宫*****.47㎡由龙华区群团工作部负责运营,其余*****.45㎡由龙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负责运营。运营项目含体育馆、游泳馆、体育场三大场馆,体育馆一层为日常训练场,可布置成不少于20片羽毛球场或20片乒乓球场(其中10片羽毛球场、乒乓球场可与其他功能场地复合设置),二、三层为多功能比赛场,设置5360个固定座席和1118个活动座位;游泳馆恒温泳池包含比赛池、训练池及儿童戏水池各一片;体育场设置2364个固定座席,包含标准400米跑道及天然草坪标准足球场。 龙华文体中心定位为区级综合体育中心,是龙华区规模最大的大型体育场馆,对提升区政府城市形象扩大区域知名度、带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起重要作用,是承担龙华文化体育大型活动落地举办的主要场所之一。龙华文体中心在坚持公益属性和文化体育服务功能,保障大型赛事活动、全民健身等任务的前提下,充分挖掘场馆资源,提高场馆综合利用水平,实现龙华文体中心场馆管理的智能化、数字化、市场化。
公告名称:鹭湖文体后勤保障服务项目
公告发布媒体深圳阳光采购平台
公告信息:None
采购单位名称:深圳市鹭湖文体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交货期(天):365
交货期说明:本项目为长期服务项目,合同期满可以续签,但合同履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十六个月。如甲方对履约情况不满意,甲方不再续约。本项目一年的合同期内由采购单位不定期组织考核。考察中标人的服务态度、服务效率、服务质量等方面。经采购单位综合考核认为合格的,合同继续执行。
招标/采购范围:龙华文体中心位于龙华区梅龙大道与清泉路交汇处,项目用地面积*****.9㎡,总建筑面积******.92㎡,总投资概算约11亿元,其中青少年宫*****.47㎡由龙华区群团工作部负责运营,其余*****.45㎡由龙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负责运营。运营项目含体育馆、游泳馆、体育场三大场馆,体育馆一层为日常训练场,可布置成不少于20片羽毛球场或20片乒乓球场(其中10片羽毛球场、乒乓球场可与其他功能场地复合设置),二、三层为多功能比赛场,设置5360个固定座席和1118个活动座位;游泳馆恒温泳池包含比赛池、训练池及儿童戏水池各一片;体育场设置2364个固定座席,包含标准400米跑道及天然草坪标准足球场。
资格条件: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总公司或者分公司只允许一家投标,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分公司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或具有独立法人的上一级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行为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授权函,以及提供总、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原件备查; 2.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在《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在《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在《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联系人:巫工
联系电话:188*****207
,深圳市,龙华区,深圳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后勤保障服务 文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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