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赛厨余项目脱水药剂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利赛厨余项目脱水药剂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 利赛厨余项目脱水药剂采购项目 | ||
项目编号: | 2413A******* | ||
项目地址: | 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水径社区郁南环境园郁环路3号利赛环保项目内 | ||
项目概况: | 深圳市城市生物质垃圾处置工程(利赛厨余项目)为满足配套污水处理厂进水要求,拟开展利赛厨余项目脱水药剂采购。 | ||
公告名称: | 利赛厨余项目脱水药剂采购项目 | ||
公告发布媒体 | 深圳阳光采购平台 | ||
公告信息: | None | ||
采购单位名称: | 深圳市利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交货期(天): | 365 | ||
交货期说明: | 服务期:合同签订并生效之日起1年。 交货时间:在接到供货要求后48小时内按约将货物送达,并负责装卸货。 | ||
招标/采购范围: | 1、提供沼液脱水药剂,包括:聚合硫酸铁、聚合氯化铝铁和聚丙烯酰胺,满足相应水处理药剂国家标准; 2、提供沼液脱水药剂技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沼液特性分析,协助沼液的絮凝调理、辅助沼液脱水压滤、提供技术指导及满足服务所需的人员、工具等; 3、服务人员安排:需安排至少1名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相关技术服务,接受管理方的监督,并自行承担相关安全责任。 具体详见《投标报价清单》及《项目需求书》。 | ||
资格条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提供近三年的财务报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者最近一年的银行资信证明(若成立不足三年则从投标人成立之初起算); 3、提供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和员工社保的相关证明材料; 4、提供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有履约合同所需的专业技术服务能力: (1)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截标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销售脱水药剂的业绩至少1项。 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关键页(至少包含合同首页、供货内容、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合同未体现上述内容的,需同时提供体现上述内容的业主证明文件); 6、不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被政府建设、交通、水务等主管部门信用评价为“不合格”“差”,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 (2)近一年内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判定为企业有失信或执行能力欠缺的; (3)近三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被深高速集团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 (4)与深高速集团(含集团附属公司)、深高速环境公司(含附属公司)存在未结案的诉讼事项的供应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不接受转包。 | ||
联系人: | 彭工 | ||
联系电话: | 0755-********-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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